主题:摘自第6街区小小家群:娶了丈母娘,我就可以享受首套房!
- 发表于2010-10-23
是不是老作啊!两夫妻假离婚,把房子全给老婆,老公再去申请首套房子不就行了,关丈母娘什么事,不是多出来吗?
- 发表于2010-10-23
再怎么想女人,也不能打你丈母娘的主意啊!
- 发表于2010-10-23
话说这样真的很给力
- 发表于2010-10-23
人才啊!都是经济惹的祸,政策是无辜的,哈哈哈
- 发表于2010-10-24
离婚时摆100桌,复婚时摆110桌,哈哈,财源滚滚,财房两收
- 发表于2010-10-24
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道德呢。
- 发表于2010-10-24
精典!!!
- 发表于2010-10-24
- 发表于2010-10-24
难怪民政局老排队呢。
办房产证的大厅也挺热闹的,是不是也是不停地换户名撑起了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