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摘自第6街区小小家群:娶了丈母娘,我就可以享受首套房!

发表于2010-10-23
是不是老作啊!两夫妻假离婚,把房子全给老婆,老公再去申请首套房子不就行了,关丈母娘什么事,不是多出来吗?
发表于2010-10-23
再怎么想女人,也不能打你丈母娘的主意啊!
发表于2010-10-23
话说这样真的很给力
发表于2010-10-23
人才啊!都是经济惹的祸,政策是无辜的,哈哈哈
发表于2010-10-24
引用:janse101 在2010-10-21 21:43:02写道:原帖
 灰常灰常同意 身份证上应该建立诚信记录 一刷啥记录都出来了
不能贷款 不能在某些行业就业 不能吃某些福利 做生意受歧视
 
 愿望是好的,但是如果真这么做,我个人感觉目前的中国至少有一半人不达标
发表于2010-10-24
离婚时摆100桌,复婚时摆110桌,哈哈,财源滚滚,财房两收
发表于2010-10-24
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道德呢。
发表于2010-10-24
精典!!!
发表于2010-10-24
发表于2010-10-24

难怪民政局老排队呢。

 

办房产证的大厅也挺热闹的,是不是也是不停地换户名撑起了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