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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泰兴21岁小伙溺水 旁边游泳者未施救惹争议

发表于2013-07-18

昨天下午4点多钟,泰兴市姚王镇城东工业园区的人工湖里,21岁的小伙子小顾游泳时不幸溺水,截至记者发稿时还没打捞上来。与小顾同去的还有4位朋友,他们称自己都不会游泳,看到小顾溺水时,曾经向两个正在游泳的男子求助,但两人一开始无动于衷,过了近一分钟才“用脚踩了踩”,然后就离开了。

下午4点多,记者来到事发现场,湖边围着许多群众,家属、民警、消防队员和附近村民正在湖里打捞寻找。

附近村民介绍,人工湖去年开挖,占地大约10亩。“最深的地方有6米。”一位村民介绍,他亲眼见到过一根6米的杆子全部戳到水面以下。从上个月开始,每天有许多人到湖里游泳。“这里是工业园,很多都是工厂里的外地人。”一位村民说。记者绕湖走了一圈,没有看到任何禁止游泳的警示标志。

19岁的小芮介绍,昨天下午,他和小顾,还有另外3个朋友,一共5个人准备到游泳馆里游泳,“小顾非要到人工湖来,说这里干净。”

小芮说,他们5个人其实都不会游泳,但小顾说他会游,脱了衣服下了水。小顾下水后,小芮等4个人都在岸上看着。小顾开始在浅水处玩了一会,玩了大约10分钟,小顾开始仰泳,这时就眼睁睁地看着他沉了下去。

旁边“会水者”被指见死不救

小芮说,小顾刚刚沉下水时,旁边有两个30多岁的男子在游泳。“距离小顾也就1米多。”小芮说,当时4个人在岸上很着急,恨不得自己下去救人,但不会游泳,大家都不敢贸然下水,便向两个游泳的人求助。“我们喊赶紧救一下,但两个人无动于衷。”小芮说,小顾还浮上来过,但两人说救不到了。“我们当时恨不得跪下来求他们。”过了近1分钟,两个人才游到小顾沉下去的地方用脚踩了踩,说找不到,然后就上岸走了。

小芮回忆,两个人的水性不差,当时他在岸边观察过,其中一个人能潜水40多秒。“他们当时去救的话,小顾应该没事。”小芮说。

小芮介绍,两个游泳者都是外地口音。记者在周边试图找到两个游泳者,但走访了一圈,没能找到。

记者找到了一位现场目击村民。她介绍,当时她看到好几个年轻人一起来的 ,至于怎么下湖的就不知道了。“湖里的孩子喊救命的时候,岸上也有人在喊。”村民介绍,当时湖中确实有两个外地人在游泳,但两个人都在水浅的地方。

村民说,年轻人喊救命后,外地人下去探了探,说水流很急,不敢下去。

律师观点

应该倡导正义的价值观

江苏博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然表示,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见死不救”应当承担何种民事责任,很多人认为见死不救只是道德问题,不能上升到法律责任层面。但是,公民应该以人为本,追求一种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倡导正义的价值观。徐然同时表示,这起事件中,下湖游泳的已经是成年人,有足够的危险认知,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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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3-07-18

这样的事情不好说

发表于2013-07-18

救人也必须基于对自己的生命有保障的情况下,下去救,才合理

发表于2013-07-18

未免让人觉得有点心寒

发表于2013-07-18

一条生命眼睁睁的流逝

 

发表于2013-07-18

这四个人未必有不会游泳的

发表于2013-07-18

可能人家第一反应是愣住

发表于2013-07-18

确实是有争议的

发表于2013-07-18

不过像最后一个例子,有点不可理喻

发表于2013-07-18

为什么救不动人了放手了,还要赔偿?难道是要么死,要么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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