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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向律师专家咨询:假设维权胜利后的房屋房价赔偿怎样计算?

发表于2009-11-04

 

“2、通过集团诉讼,可以追回部分装在开发商口袋里的投资者血汗钱,不足部分通过其它方式予以追缴。

   3、集团诉讼过程中,将会不断提出对业主损失的各种补偿、赔付要求,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依照法律的规定,则参加诉讼的业主将首先得到补偿及赔付。”
大家知道,广大业主买房分别从2005-至-2007年不同时间买入,其中房价从每平方米:1400--3500元不等,假设现在市场价为每平方米:4000元,那么,关于补偿及赔付,因为广大业主买房时间的前后不一,所以业主之间的买入房价也不一,这个问题怎样解决?应该按照什么方法计算?
是按照:前期业主房价是按照每平方米:1400元,2000元---以此类推,加上利息计算,还是所有房价都是按照目前市场价每平方米4000元计算?
以上问题是有不少前期买房业主向我提出的,故我在此,请临时业主委员会向懂得法律知识的律师专家咨询。谢谢!
发表于2009-11-04
以上问题是很多低价买房者对集体法律诉讼犹豫不决的关键所在。
发表于2009-11-04
我认为应该按现时价格算比较合理。
发表于2009-11-05
召开业主大会时,律师会就楼主以上问题予以答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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