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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代租协议中需加入这样一(最为重要)2011年5月1号前,招商店铺未达到500间以上,所有租赁合同无效。同时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与营运商贴偿2010年5月1日以前的所有损失。这是为了防止营运商骗收房后,解套。

发表于2010-12-08

加入一条:(最为重要)

2011年5月1号前,招商店铺未达到500间以上,所有租赁合同无效。

同时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与营运商贴偿以前的所有损失。

这是为了防止营运商骗收房后,解套。

如果营运商是骗人的,所以责任由他们去承担。

2011年5月1日见真章。

 

各位业主如同意,请跟贴支持。

发表于2010-12-08
还需加入:业主有权要求营运与政府,以周边5公里内房价的平均值退房。
发表于2010-12-08
如加上这两条,全部业主可放心收房,并委托营运商出租。
发表于2010-12-08
发表于2010-12-08
引用:精彩人生2008 在2010-12-8 19:06:36写道:原帖
如加上这两条,全部业主可放心收房,并委托营运商出租。
 你们大白天说梦话啊,你们知道六合盛产什么吗?活珠子。你们现在是找救世主,你跟救世主谈条件。呵呵呵。还平均价,我一半价都给你。到现在小高层水电路电梯没有一样是好的,就连玻璃还有的没装上,你还要价啊!我问你行吗?毛病!
发表于201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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