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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三大养老保险有望衔接转换,江苏方案年底前出台~~~~~

发表于2012-11-28

近日,人社部就《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截至12月16日。《办法》提出,职工养老保险、新农保以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这三大养老保险将实现衔接转换,缴费年限也将明确换算办法。适用范围为参保两种以上方可转换,以缴费是否满15年为转换界线。对于三大养老保险将实现衔接转换大家怎么看?三大养老保险将实现衔接转换有没有觉得对农民工来说更好?

据介绍,拟出台的这一暂行办法主要是为了解决不同制度之间的政策衔接问题,更好地保障广大城乡参保人员的权益。今年,新农保和城居保已经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目前已经覆盖4.59亿人,其中缴费人员3.28亿人。三大养老保险的衔接转换将使参保的农民工没有了后顾之忧。

新华网评:养老保险“衔接互认”是一大进步

城镇职工养老险、城镇居民养老险、新农保,可跨制度“衔接互认”,这种制度创新值得期待。

努力提高民生政策的含金量,是执政为民的一个方向。这其中,进一步优化环节,更好地方便大众,与加大政策性补贴同等重要。从过去“老死不相往来”,到现在的“衔接互认”,更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

但也必须看到,目前的征求意见稿,还有一些提升空间。众所周知,目前的职保分为统筹和个人账户。《办法》规定:衔接转换要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但人社部说明,由于三类保险制度上的差别,职保向新农保或城居保转移,不转移职保统筹基金。这是不是意味着职保向新农保或城居保转移时,单位缴纳的统筹部分,只能“交公粮”。

养老保险“衔接互认”是一个好的开始,我们期待相关部门在充分尊重吸纳民意的基础上,这将一惠民之举真正办好。

发表于2012-11-28

【适用范围】

参保两种以上方可转换

《办法》规定:对于我国现行的三类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居保”),参加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人员,可衔接转换养老保险。而只参加了一种保险制度,在跨地区转移时,依然按照各制度自身的规定转移接续。

解读:需要注意的是,《办法》适用于尚处于缴费期、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已经退休或者按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不需要重新计算待遇,因此不适用《办法》。

《办法》所指的衔接转换主要针对三种情况:职保转为新农保或城居保;新农保或城居保转为职保;新农保和城居保互转。

发表于2012-11-28

【转换条件】

缴费是否满15年为界线

《办法》规定:参加职保缴费年限满15年(含依据有关规定延长缴费年限)的,可以申请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职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

解读:人社部表示,这主要是考虑:职保、新农保、城居保制度都规定缴费年限满15年为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而职保的待遇水平相对较高。而对由于各种原因在职保缴费不足15年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由后者发挥“兜底”功能,也避免因职保缴费年限不足而造成参保人员的权益损失。

发表于2012-11-28

【缴费年限】

转出职保缴费年限可累加

《办法》规定: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其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可合并累加计算为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参保人员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其参加新农保、城居保的缴费年限不折算为职保缴费年限。

解读:人社部表示,这样规定的基本背景是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间的缴费水平差异很大,一般达到十倍、甚至几十倍。

发表于2012-11-28

确实是好的开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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