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快讯:南京中北房产3亿拿下南湖地块
- 发表于2007-09-13
2、地块编号:NO.2007G45地块
土地坐落:南京市六合区雄州镇紫霞街地块,东至龙华路、西至龙津路、南至河滨大道、北至泰山路;用地总面积为74529.1平方米,其中市政配套面积为14587.6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为59941.5平方米;
相关出让条件:
1、由政府(六合区滁河环境整治工程指挥部)向竞得人回购该项目居住用途地块内整幢整单元多层住宅商品房用于该地块的拆迁安置,总建筑面积约21080平方米,总套数260套,具体套型为:小套24套(55-65)平方米,中套56套(65-75)平方米,大中套114套(75-90)平方米,大套66套(95-105)平方米,回购均价2450元/平方米。
2、由政府(六合区滁河环境整治工程指挥部)向竞得人按15000元/平方米均价回购该项目沿泰山路座南朝北2间底层约100平方米营业用房,用于拆迁安置。
3、竞得人必须在该地块成交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政府回购的住宅商品房和营业用房,并于2008年10月1日前交付具备居住条件的回购商品房。
4、关于回购商品房套型设计等相关事宜竞得人必须与六合区滁河环境整治工程指挥部具体商定。
5、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代征市政道路、停车场及绿地由竞得人按照要求负责实施建设,建设资金自行解决,开工时间为该地块成交后3个月内,竣工时间为2009年12月30日前竣工交付使用。
- 发表于2007-09-13
相关出让条件:
1、由政府(六合区滁河环境整治工程指挥部)向竞得人回购该项目居住用途地块内整幢整单元多层住宅
商品房用于该地块的拆迁安置,总建筑面积约21080平方米,总套数260套,具体套型为:小套24套(55-65)平方米,中套56套(65-75)平方米,大中套114套(75-90)平方米,大套66套(95-105)平方米,回购均价2450元/平方米。
2、由政府(六合区滁河环境整治工程指挥部)向竞得人按15000元/平方米均价回购该项目沿泰山路座南朝北2间底层约100平方米营业用房,用于拆迁安置。
3、竞得人必须在该地块成交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政府回购的住宅商品房和营业用房,并于2008年10月1日前交付具备居住条件的回购商品房。
4、关于回购商品房套型设计等相关事宜竞得人必须与六合区滁河环境整治工程指挥部具体商定。
5、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代征市政道路、停车场及绿地由竞得人按照要求负责实施建设,建设资金自行解决,开工时间为该地块成交后3个月内,竣工时间为2009年12月30日前竣工交付使用。
1、由政府(六合区滁河环境整治工程指挥部)向竞得人回购该项目居住用途地块内整幢整单元多层住宅
商品房用于该地块的拆迁安置,总建筑面积约21080平方米,总套数260套,具体套型为:小套24套(55-65)平方米,中套56套(65-75)平方米,大中套114套(75-90)平方米,大套66套(95-105)平方米,回购均价2450元/平方米。
2、由政府(六合区滁河环境整治工程指挥部)向竞得人按15000元/平方米均价回购该项目沿泰山路座南朝北2间底层约100平方米营业用房,用于拆迁安置。
3、竞得人必须在该地块成交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政府回购的住宅商品房和营业用房,并于2008年10月1日前交付具备居住条件的回购商品房。
4、关于回购商品房套型设计等相关事宜竞得人必须与六合区滁河环境整治工程指挥部具体商定。
5、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代征市政道路、停车场及绿地由竞得人按照要求负责实施建设,建设资金自行解决,开工时间为该地块成交后3个月内,竣工时间为2009年12月30日前竣工交付使用。
- 发表于2007-09-13
3、地块编号:NO.2007G46地块
土地坐落:南京市六合经济开发区化工商贸城二期地块,东至白果南路,西至江北大道,南至中央大道,北至规划道路;用地总面积为221295.7平方米,其中市政配套面积108998.7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为112297.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市场用地;容积率:≤1.1;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高度:≤24米。
土地坐落:南京市六合经济开发区化工商贸城二期地块,东至白果南路,西至江北大道,南至中央大道,北至规划道路;用地总面积为221295.7平方米,其中市政配套面积108998.7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为112297.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市场用地;容积率:≤1.1;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高度:≤24米。
- 发表于2007-09-13
中北的老巢就在南湖那一带吧,中北好久没房子了,终于是有块地了
一、 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NO.2007G44地块
土地坐落:南京市建邺区集庆门大街以北,湖西路以西,南湖二中西侧地块;
用地总面积为25885.1平方米,公共设施用地面积3719.8平方米,实际出让面积为22165.3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1.3;建筑密度:≤25%;绿地率:40%;建筑高度:≤35米;建筑间距系数:1.35;90M2及以下的套型面积所占比例:≥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