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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南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2010年02号)

发表于2010-02-24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下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发表于2010-02-24

一、地块基本情况及出让条件

以上地块具体用地条件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发表于2010-02-24

二、土地交付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地块范围内房屋及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线由受让人自行迁移。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发表于2010-02-24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

发表于2010-02-24

四、有意竞买者,按以下时间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或登录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或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www.landnj.cn),进行网上报名(具体详见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网站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规定交付竞买保证金。

发表于2010-02-24

接受竞买报名时间(工作日):
起始时间:2010年3月15日上午8:30;
截止时间:2010年3月30日上午11:00(截止时间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按规定交付竞买保证金。
有关公开出让文件可于2010年3月8日起到南京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大厅2号窗口按规定申领。

发表于2010-02-24
、接受竞买报价时间(工作日):
起始时间:2010年3月15日上午8:30;
截止时间:2010年3月30日下午2:40(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

六、挂牌现场会时间及地点:2010年3月30日下午2:30,南京市国土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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