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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天津规定:未明码标价楼盘将暂停房屋销售

发表于2011-01-21

观点地产网讯:天津市政府1月11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区、县加强对土地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商品房销售价格、商品房开发项目规划、房地产广告、房地产市场等六方面的管理及监控。

在 土地税方面,《意见》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每平方米销售价格2万元(含)以下的,土地税预征率为2%;每平方米销售价格2万元至3万 元(含)的,土地税预征率为3%;每平方米销售价格3万元以上的,土地税预征率为5%。保障性住房暂不预征土地税。

而且要严格审核清算项目销售收入和开发成本、开发费用及其他扣除项目金额。按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进行土地税清算。

发表于2011-01-21

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管理上,《意见》表示,要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成本、费用支出管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2008至2010年缴纳企业所得税情况进行专项核查。重点核查2008年以前开工、2008年以后完工的项目。

另 外,有关商品房销售价格方面,《意见》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时,须填报每套房屋的销售价格;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后,一次性在销 售现场公开全部房源及每套房屋销售价格,并在天津市房地产综合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如上调销售价格,需经市房地产市场主管部门备案,并在销售现场和天津 市房地产综合信息网上重新进行公示。

凡未明码标价或未经备案、公示上调销售价格的,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或市房地产市场主管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其房屋销售。

发表于2011-01-21

凡未明码标价或未经备案、公示上调销售价格的,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或市房地产市场主管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其房屋销售。

加强商品房开发规划管理,则要严格控制住房套型比例,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对三层及三层以下住宅的规划方案从严审查。

该意见还提出,将严格控制酒店型公寓的规划审批。酒店型公寓规划用地性质按照商业金融业控制。酒店型公寓的建设规模占开发项目中商业金融业的总建设规模比例不得超过30%,并严格执行关于酒店型公寓建筑设计的技术规定。

而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控,指对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进行实时监控,对销售价格明显高于同地段、同品质房屋平均交易价格的进行跟踪监测,并对其交易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调查。

发表于2011-01-21
有分析人士认为,预征土地税比例提高,将加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促使企业加快土地开发速度,促使住宅市场供应加大,减缓房价过快上涨幅度;规定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时,明确销售价格,且提价要重新申请批准,有助于防止项目随意销售,利于价格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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