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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珍稀植物园,咋就变成了别墅群?

发表于2014-04-02

国家规定“禁止给独栋别墅供地”,国家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河南南阳开发商却借建“珍稀植物园”之名建成大片独栋别墅群,而且把别墅群建在了国家一级水源保护区内—河南南阳鸭河水库“中央”。

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严控别墅建设,可违规别墅还是层出不穷,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能在水源地搞建设、盖别墅的,一定不是普通人,以“珍稀植物园”之名,行建别墅之实,要么是某些官员所为,要么是政府默许、纵容的结果。此外,水源地建起了别墅群,当地规划局局长竟然“不清楚”。是真不清楚,还是装糊涂?

一个违法项目的诞生,一定是多方协作的结果。在国家对别墅项目实施严苛禁令的语境下,开发商竟然以“珍稀植物园”之名建成了大片独栋别墅群。开发企业如此的明目张胆,背后能没有“保护伞”和“猫腻”?倘若没有政府或官员助开发企业“一臂之力”,别墅群的用地从哪里来,又是怎样逃避职能部门的常规检查?

其实,几乎所有的违建别墅项目均已得到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地方政府主要领导的首肯、默认。正如北京林业大学韩烈保教授所言,“没有任何一个别墅、高尔夫项目不是经过审批的,区别是市、县还是镇批准的,如果说违规,首先是地方政府违规。”从媒体曝光的案例来看,所有未经审批的别墅项目通常都是用偷换概念的形式,以体育公园、生态园、休闲园、绿化项目等名义经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建设。

鸭河水库美景岂能让别墅群独享?国家一级水源地又岂能任由开发企业肆意妄为?披着珍稀植物园“马甲”的别墅群纵然规划局“不清楚”,鸭灌局向市水利局和地方县政府汇报后,市水利局和县政府的态度如何?倘若没有政府或官员居中作“掮客”或从中斡旋,被开发企业强征土地的农民能没怨气?纵然失地农民是心甘情愿地出让土地,有关部门和官员想没想过此类工程或将引发的环境灾难吗?

若一语成谶,那才是痛心疾首的事,那才是悔之晚矣。届时,有些政府官员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就不是“回家卖红薯”那么简单、轻松了。


发表于2014-04-02

强烈谴责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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