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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河北女子蒙冤被关10年续:法院判决赔偿其63万

发表于2013-05-07

  河北女子蒙冤被关10年续——法院判决赔偿其63万:羁押3307天,判赔537883.5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赵艳锦申请国家赔偿作出答复,赵艳锦表示不服,将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赵艳锦是河北省安新县端村镇大河南村人。河北女子蒙冤被关10年起因于:2001年9月,时年32岁的赵艳锦卷入一桩杀人案。12年里,她两次被判处无期徒刑,两次被无罪释放。彻底恢复自由前,她累计在看守所度过了10个年头。更荒诞的是,在河北省高院作出无罪判决后,她又被关押了20个月才获得自由。

2013年3月8日,赵艳锦以二审无罪赔偿为由,向保定中院申请国家赔偿290万元:因被羁押3303天,要求作出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赔偿60万元、精神抚慰金30万元,为受害人消除影响,在全国主流媒体为其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赵艳锦在羁押期间受办案人刑讯逼供,导致右耳丧失听觉,在看守所患上美尼尔综合症,要求法院为其做伤残鉴定,给付残疾赔偿金,支付治疗费用190万元。赔偿申请人因错误被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家庭经营损失、支付律师费、交通费、生活费总计10万元。

保定中院下发的《国家赔偿决定书》确认,赵艳锦两次共被羁押3307天,赔偿其人身自由损害赔偿金537883.55元,因201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尚未公布,暂按2011年日平均工资标准162.65元计算,待2012年度国家赔偿标准公布后,15日内以通知书的形式补足差额。据了解,赵艳锦终审判决无罪后,为安抚情绪激动的死者家属,包括保定中院在内的多个部门以司法援助的形式给予家属80万元。

发表于2013-05-07

又是一出冤案啊

发表于2013-05-07

被关十年才赔偿63万??

发表于2013-05-07

这些损失的时间和青春该谁来陪?

发表于2013-05-07

有的赔不错了

发表于2013-05-07

造成这些冤案的凶手究竟是谁

发表于2013-05-07
引用:岁岁吟成画 在2013-05-07 09:05:41写道:原帖
造成这些冤案的凶手究竟是谁

 这是法治社会值得深思的

发表于2013-05-07

哎,可惜的是时间和心灵的创伤,怎么是金钱能够衡量的

发表于2013-05-07

可怜撒

发表于2013-05-07

63万算什么,司法社会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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