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少看一份卖房委托书 到手的房子飞了
- 发表于2010-03-19
2009年9月1日,对齐先生来说是个值得庆祝的日子。这一天,他和未婚妻搬进了自己新买的准婚房。“尽管还没有拿到房产证,但拿到钥匙的那一刻我很激动。和女友兴致勃勃地采购了家具,布置起自己的新家。”齐先生告诉记者。
- 发表于2010-03-19
- 发表于2010-03-19
- 发表于2010-03-19
事后,中介和房主母亲也表示,会尽快把相关资料邮寄到法国,等房主郭小姐在法国大使馆办好公证委托书,邮寄回国后就立马过户。“我和女友都是80后,头一次买房什么都不懂,见定金已交,对方也承诺得很好,就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 发表于2010-03-19
过户遥遥无期
定金交了,合同也签了,可过户却变得遥遥无期起来。
由于齐先生之前租赁的房子8月底要到期,他便和李女士商量,想先住进自己购买的房子里。最后两人达成协议,由于不能马上过户,齐先生暂时以租赁的方式入住翠屏清华园,租赁合同上的时间暂定为2009年9月1日到2010年3月1日。
- 发表于2010-03-19
2009年7月,中介曾两次将相关办理材料传真或通过邮箱发给郭女士,可由于种种原因过户所需证件还是没办齐。“李女士夫妇一拖再拖,总是说委托公证在法国不好办理,只有等她女儿寒假回来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尽管房主母亲李女士向齐先生一再承诺,等她女儿回国就过户。齐先生心里还是很不安,每次打电话催问,李女士夫妇就劝慰他,“现在房子钥匙都给你们了,你们也住进去了,这房子就是你们的了。”
- 发表于2010-03-19
卖房打起了退堂鼓
2010年1月,李女士夫妇告知齐先生,他女儿不打算卖房了,房子他们没资格卖,之前签的购房合同也不具备法律效益。宛如晴天霹雳,这样的答复让齐先生措手不及。
齐先生告诉记者,李女士夫妇反悔后,他先后两次在中介人员的陪同下,和李女士夫妇进行了两次谈判。谈判并不理想,李女士夫妇俩的态度坚决,给出的不卖房原因是:女儿当时谈了一个法国男朋友不想回国了,所以让父母买房。现在和法国男朋友分手了,今年9月份毕业要回国就不打算卖房了。李女士夫妇还表示,可以将之前的一万元定金退还给齐先生,至于额外赔偿,他们不愿意支付。
- 发表于2010-03-19
“就为了那么一点钱,连道义诚信也不要了。”齐先生认为,李女士夫妇毁约,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去年以来房价的飞速上涨,让他们觉得房子卖亏了,于是想收回。按照市值,齐先生所购买的这套翠屏清华园二手房确实涨价不少,总价已由去年的80万涨至约105万。至于为何不卖房,记者致电李女士,他们表示不愿意接受采访。而负责经办此次交易的壹加贰房产中介的张先生告诉记者,李女士反悔的主要原因极有可能是房价上涨。
- 发表于2010-03-19
年前,齐先生已委托律师将李女士夫妇、南京壹加贰联合不动产经济有限公司江宁区通淮街店告上江宁法庭。本月19日,法院将进行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