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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上半年南京房屋质量投诉仅10起

发表于2013-08-29

自2006年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来,南京房屋质量投诉的数量逐年下降。据记者调查,南京市区范围内2006年房屋质量的投诉案例达368起,2010年以后,每年降到了20起左右。2013年上半年南京房屋质量投诉仅10起,8年来房屋质量投诉同比下降97%。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相关人士认为,分户验收制度的实施,是房屋质量投诉大幅度下降的主要原因。

 

发表于2013-08-29

标准应时而变 

该人士介绍,力度加大、质量水平的稳步提升、业主维权意识的增强,工程建设责任单位的质量意识逐渐增强,这些因素形成合力导致了投诉量逐年下降。质监站相关人士说,近两年所接到的投诉问题案例中,多为出现质量问题后,开发商屡次修整都无法将问题解决彻底的,因此,如何进一步做好售后的维护与保修工作应引起各方重视。

发表于2013-08-29

数据好不等于没问题 

本报道中投诉统计的数据仅反映了南京主城区内房屋质量状况,江宁、江北板块等主城区以外区域的投诉情况未列入上述统计数据。相比之下,主城区以外的区域房屋质量投诉的情况不如主城四区的“好看”,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这些地区的部门还在逐步适应开发量激增的新形势,同主城区几年前面临的情况是类似的。

记者获悉,今年7月1日在江苏省人民政府第89号令《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开发企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将预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交由工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管理”,这对于买房人而言无疑多了一层保障。

发表于2013-08-29

第三方维护可行吗? 

如今,商品房的质量保修期除基础主体结构为设计使用年限外,其他按保修项目不同分别在两到五年,保修期之内出现问题可由开发商负责维修,但是过了保修期出现问题又该找谁呢?有关人士认为,房屋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产品”是固定的,但“生产者”却是流动的,以前发生过房子出现问题后开发商已经撤走或解散的情况,而业主自行维修又会因为专业化程度不高,或是缺少对房屋结构的了解,使得质量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有鉴于此,未来开发企业完全可以在开发之初选择一家责任主体之外,在本市有常设机构、固定经营场所的第三方单位,作为项目日后专门负责维修的责任方。其运作方式类似于开发商选择物业公司,业主按期缴纳维修基金,而这个维修单位务必还是要有资质保证,专业化程度要高,维修单位在取得相应资质后便可从事商业化的房屋维修活动。

有关人士认为,在商品房建设高度发达的南京,房屋质量维护实现第三方商业化运作,是值得探讨的一个课题,这也完全契合市场发展的形势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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