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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3Q大战落幕,360败诉

发表于2014-02-25

持续了3年多的“3Q大战”终于落幕。

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对腾讯诉奇虎360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奇虎360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奇虎360对腾讯构成不正当竞争,并赔偿腾讯经济损失500万元。这是《反垄断法》出台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首例互联网反垄断案。




最高法:

360构成不正当竞争

去年4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定奇虎360对腾讯构成不正当竞争,并赔偿腾讯经济损失500万元。而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宣判腾讯诉奇虎360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驳回奇虎360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是二审判决,也是终审判决。这意味着,始于2010年的“3Q大战”正式落幕。

在该案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奇虎公司、奇智公司为达到其商业目的,诱导并提供工具积极帮助用户改变QQ软件的运行方式,其根本目的在于依附QQ软件用户群,并通过对QQ软件及其服务进行贬损的手段来推销、推广360安全卫士,从而增加自己的市场交易机会并获取市场竞争优势,此行为本质上属于不正当地利用他人市场成果,为自己谋取商业机会从而获取竞争优势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这起被称为“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第一案”的案件,是迄今为止互联网行业诉讼标的额最大、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也是《反垄断法》出台6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首例互联网反垄断案。


发表于2014-02-26

腾讯真要成个小围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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