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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城管干部私建阳光房 物业默许:违建者有来头

发表于2013-11-18

    

   最近,泰州兴化市沙垛新村小区部分业主向江苏新闻广播新闻热线025-96110反映,在他们小区,不少住户擅自在楼顶屋面搭建阳光房。其中,有一户户主竟然是当地城管局环卫科的科长。他们多次向兴化市城管局举报,但半年多时间过去了,这些违建的阳光房没有一间被拆除。他们质疑,当地城管部门执法不公。

城管干部违建阳光房 周围邻居举报无门

业主王先生反映,今年上半年,家住小区2号楼3单元11楼的业主,擅自在楼顶屋面搭建了一座阳光房。从此以后,位于其正后方、包括他家在内的4层以下20多户业主的日照时间明显减少。于是,他们联名向兴化市政府、兴化市城市管理局等多个部门举报。

王先生:“挂号信、什么公开信、市长信箱,我们都写了。到城管局找到他们局长,总共30多次,打电话无数次催他们,很难办。就因为他是他们本局的干部,所以他们跟老百姓是不一样的,他们就是糊弄我们。”

据王先生介绍,这名干部就是兴化市城管局环卫科科长周某。早在今年3月份,周某家刚开始搭建阳光房时,他们就向有关部门作了反映。但是因为其身份特殊,城管执法人员到现场后,并没有采取强制措施。与周某同住一个单元楼的李女士,向记者提供了不少周某家装修阳光房时的照片。她认为,这座违建的阳光房,可能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埋下安全隐患。

王先生:“他把顶全部剖开,直接从家里面搞了一个楼梯上去的。上去以后,他把水、电、燃气的管道全部改装,把那个承重墙全部打掉了,这个现场(照片)我们都拍下来的。所以,对我们这个小区的安全很是一个大问题。”

城管局:夫妻离婚自拆无望 将申请强拆

既然如此,当地城管部门为什么不予查处呢?兴化市城市管理局纪委书记杨华银解释,接到群众举报后,兴化市城管局专门成立了调查小组,派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调查证实,该局环卫科科长周某家确实搭建了阳光房。随后,兴化市城管局召开专题会议,决定让周某自行拆除。

杨华银:“要他停职进行自拆,后来他家属反对比较强烈,夫妻俩发生争吵,结果现在闹离婚了。离婚了以后,我们这块再想走程序,就比较困难。”

杨华银表示,周某与妻子离婚后,他们将重新启动程序,依法申请强制拆除。

记者走访发现,在沙垛新村小区,擅自搭建阳光房的业主不止周某一家。兴化市城管局摸底调查数据显示,整个小区共有24户存在私自建房问题。不少业主在搭建阳光房之前,还征得了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

物业公司默许违建 称违建者都有来头

据杨华银介绍,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兴化市有关政策规定,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违建也负有监管职责。那沙垛新村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为何不予制止,反而默认违建行为呢?记者试图联系负责沙垛新村小区日常管理工作的兴化市宏沙物业管理公司了解情况。一位曾在该物业管理公司工作的保安告诉记者,因为长期收不上物业费,老东家已经退出了小区。据他介绍,小区违建者中有领导干部,查处起来难度很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向记者透露,有不少违建者是原物业管理公司领导的亲戚。

保安1:“查没有用,他(们)有好多是干部违章。保安2:从法律上讲,任何人都不能搞违章建筑,但是我们说了没用,这里面太复杂了,能建起来的人都有来头的。”

对此,杨华银表示,顶层搭建阳光房现象,在当地其它小区也比较普遍。由于违建物所处楼层较高,取证和查处难度很大。目前,他们正在组织专家,协同其它有关部门制定治理方案。无论违建者是什么身份,都将被依法查处,决不护短。

杨华银:“我们是这样一个思路,先易后难。就是把地面上的违章建筑,该清理的清理。然后楼顶上的阳光房,我们要通过制定一个整治方案,上报给市里,呼吁市主要领导人高度重视,然后在全市展开一个大的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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