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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二手房买卖须谨慎 过户漏水问题 应该怎么解决?

发表于2015-07-01
标签:二手房 房屋漏水 物业 物业管理条例 买受人 

  二手房买卖问题多,想要入手的要擦亮眼睛看清楚了,验房需谨慎呀。若后期出现问题,先了解一下,看看到底应该怎么处理?!






  提问:我的房子卖了并且已过户给买方,现在房子管道处有点漏水,买方让我维修,物业说不管。请问应该是我维修吗?



  回答:根据相关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除非你们协议中关于房屋质量瑕疵有特殊约定或者你明知有质量问题但未告知买方的,否则相关风险应由买方承担。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物业由建设单位负责保修。保修期届满后,物业公司有义务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服务。



  问题二:我家房屋交付已经2年多了,现在一下雨外墙就渗水,屋檐屋角都是水渍,我多次找物业解决,物业始终不给我解决,他们让我找开发商解决,我该怎么办?



  回答: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所以您现在的房屋防水还在质保期内。


  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71条规定: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物业由建设单位负责保修。保修期届满后,物业全体共有部分的维修责任由全体业主承担,物业部分共有部分的维修责任由部分共有的业主承担,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责任由该业主承担。所以,您在质保期内正确的维权途径应该是找房屋建设单位即开发商予以保修。



  买房子总是一件复杂的事情吧,很多问题大家都是发生了才会寻求相关的帮助。有些想买二手房的筒子们,今天开始就看看吧!~




发表于2015-07-01
买房不易a,您好!您所发的帖子“二手房买卖须谨慎 过户漏水问题 应该怎么解决?”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5-07-01
买房不易a,您好!您所发的帖子“二手房买卖须谨慎 过户漏水问题 应该怎么解决?”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5-07-01

现在房子问题多呀

发表于2015-07-01

一切要说好呀

发表于2015-07-01

买家自己修了

发表于2015-07-01

按照法律来呀

发表于2015-07-01

现在的房子 问题多呀

发表于2015-07-01

要跟卖家协商好呀

发表于2015-07-01

还是要验房到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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