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南京8本首批城镇不动产登记证书在高淳发出

发表于2016-01-27

今天(1月26日),原高淳房管所贴出了《关于高淳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公告》。根据高淳区官方网站的信息公告,从2016年1月底前,在高淳辖区范围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这标志着高淳区将全面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在高淳区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江苏省国土厅副厅长魏红军、南京市副市长华静、高淳区委书记霍慧萍、区长吴勇强先后为4名市民颁发了4本首批城镇不动产登记证书,标志着全市城镇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率先在高淳区开始实施。(截至下午下班,当天共发出8本不动产登记证书)

“不动产证”比房产证产权内容更详细,因“房产证”对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价格采取了规避态度,这两点是直接与公民利益相关,“不动产证”则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起和止日期”和房屋取得价格,让交易透明化、明确化。而南京市区的不动产登记局将在今年上半年成立,也将在年内正式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高淳不动产统一登记全面启动 将实现房产证、土地证两证合一

公告显示,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后,受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按不动产统一登记程序办理并颁发《不动产权利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之前受理的各类房屋登记、土地登记申请仍按原有工作程序颁发房屋、土地等权利证书。原有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房屋、土地等权利证书和制作的登记簿继续有效,并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

而涉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等不动产登记的在高淳区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其他不动产权利登记在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高淳区不动产登记局)窗口办理,原高淳区政务中心土地登记窗口暂停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商品房、存量房等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单位独用宗为权籍调查完成后20个工作日;法律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期限办理。

据高淳房管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番高淳先于南京主城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主要是南京一个试点。而相较其他区域的不动产登记,并无太大区别,主要是多了一个土地证,申请书有差异而已。

据悉,高淳区作为南京市一个被省国土厅确定的全省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的13家试点县(市、区)之一后,高淳区委、区政府及时布置并就机构设立、职能界定、登记职责和划转等核心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得到有序推进,确保了在全市率先启动城镇不动产登记证书发放工作。从今天开始,高淳区的市民就可以到不动产登记窗口申领城镇不动产登记证书。

对此,南京市房地产开发促进会秘书长张辉表示,只要大家对不动产登记政策了解清楚,对楼市的影响不会很大,因为这只是登记流程上的变化。

  “我认为这个政策的出台没有什么特别的影响,高淳在整个南京市场属于楼市环境不太好的地方,在这样一个市场实施,对南京楼市影响较弱。而从目前来看,实施不动产登记政策已成一个趋势,有许多地方已经先行实施,这表明房地产市场会更加透明化、管理更加有序。”南京林业大学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孟祥远说道。

发表于2016-01-27

不动产登记了又会如何呢?大家感觉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