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公积金贴息贷款10月1日起取消!会对购房者有影响吗?
- 发表于2016-10-02
买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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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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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有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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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已经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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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已经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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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买不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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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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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不起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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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贷还有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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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25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南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贴息贷款暂行办法》,规定可以由商业银行向市民发放执行公积金利率的贷款,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之间的利息差额,由公积金中心向银行支付。
所谓公转商贴息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按照公积金中心审批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其自有资金向借款人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仍按公积金贷款规则向公积金中心归还贷款本息,由公积金中心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规则向贷款银行还本付息,并对其中商业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产生的利息差额进行补贴的贷款方式。
一年之后的今天,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出文件,表明南京公积金中心资金紧张局面已逐步缓解,目前中心已实现资金净结余,公积金归集使用基本平衡。因此将于10月1日起取消公转商贴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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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取消公转商贴息贷款会对购房者有影响吗?
此前,相关人士表示,采取公转商贴息贷款的模式,可以在公积金告急时,继续保证市民能够办理公积金贷款,减少“等贷”的时间,不过采取的是自愿原则,申贷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 业内人士指出,之所以采取自愿原则,主要是由于贷款人虽然只办理了一次公积金贷款,但是商业银行仍会记录为一次商业贷款,也就是说,一次贷款两笔记录,对于一些买房人来说,可能会对其今后再次购房时的首付比例、利率优惠产生影响。
而如今,公积金中心已有充足的资金保证购房者的公积金贷款,购房者可以直接向公积金处贷款,既不用担心会有两次贷款记录,也免去了之前“公转商”手续上的一些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