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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晚婚假3天晚育假98天 中交锦蘭荟的业主们,你们怎么看新政策?

发表于2015-12-22
标签:父母 夫妻 业主 子女 新政策 

  今天早晨睁开眼,整个人都不好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修正案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需要注意的是,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也就是说,明年1月1日起,晚婚晚育夫妻将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法律修改后,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父母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相关奖励。


大龄未婚青年们,在12月31号前赶紧把婚假请了吧!

不然到明年,只有3天了…

产假么,就算了,已然来不及了!

发表于2015-12-22
等等等难呀,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晚婚假3天晚育假98天 中交锦蘭荟的业主们,你们怎么看新政策?”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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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5-12-23

太坑了

发表于2015-12-23

来不及了

发表于2015-12-23

坑爹的新政策

发表于2015-12-23

呵呵呵哒

发表于2015-12-23

真的执行吗

发表于2015-12-23

就看看

发表于2015-12-23

不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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