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晚婚假3天晚育假98天 中交锦蘭荟的业主们,你们怎么看新政策?
- 发表于2015-12-22
等等等难呀,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晚婚假3天晚育假98天 中交锦蘭荟的业主们,你们怎么看新政策?”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 发表于201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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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5-12-23
太坑了
- 发表于2015-12-23
来不及了
- 发表于2015-12-23
坑爹的新政策
- 发表于2015-12-23
呵呵呵哒
- 发表于2015-12-23
真的执行吗
- 发表于2015-12-23
就看看
- 发表于2015-12-23
不怎么看
今天早晨睁开眼,整个人都不好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修正案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需要注意的是,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也就是说,明年1月1日起,晚婚晚育夫妻将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法律修改后,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父母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相关奖励。
大龄未婚青年们,在12月31号前赶紧把婚假请了吧!
不然到明年,只有3天了…
产假么,就算了,已然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