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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经济适用房交易办法出台 房主须交纳土地收益

发表于2008-07-01
 听说南京有好多人都不工作,整天闲散着游荡,就靠低保生活,让这种人买经济适用房去买卖,还有天理嘛!!


发表于2008-07-01
 唉!!


看来我们努力工作还是种错哦!!!


大家都等着政府救济好了!还这么努力干嘛呀?
发表于2008-07-01
经适房上市倒是不错的选择。
发表于2008-07-01
 回楼上:不错毛啊,上市的时候政府可以优先回购的!
发表于2008-07-01
 回楼上:那可以花钱买通政府官员啊,有钱什么事办不成?
发表于2008-07-01
 回楼上:听君一席言,胜读十年书!
发表于2008-07-01
 政策终于有所落实了
发表于2008-07-01
引用:ashen2002ashen 在2008-7-1 18:02:35写道:原帖
 回楼上:那可以花钱买通政府官员啊,有钱什么事办不成?
 
 社会太黑了。。。。
发表于2008-07-01
引用:花不追蝶 在2008-7-1 17:56:00写道:原帖
 听说南京有好多人都不工作,整天闲散着游荡,就靠低保生活,让这种人买经济适用房去买卖,还有天理嘛!!
 
还有这种事啊?!
这种游手好闲的人会受到惩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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