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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住建部:出售5年以上唯一住房仍可免征个税

发表于2013-03-07

【住建部:出售5年以上唯一住房仍可免征个税】据人民日报,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表示,此次调控仍是强调“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满足合理住房需求”,出售5年以上唯一住房,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她预测,新政策出台后,二手房市场会出现暂时波动,后续随着政策落实,会出现观望,成交会下降。

发表于2013-03-07

3月7日消息,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表示,2006年国税总局的文件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计划卖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同时,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一政策实际上对改善性需求有一定的优惠,应继续坚持执行,切实达到‘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的政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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