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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垃圾资源化步履维艰 焚烧发电方为最终归宿

发表于2017-03-14

众所周知,垃圾最难处理的原因就是体积大,不易降解,且占用了大量的堆放空间。而如果把垃圾付之一炬的话,起码能减少50%到80%的面积,垃圾堆放问题似乎迎刃而解。并且,垃圾中蕴藏着巨大的电能,通过焚烧垃圾产生的热能,还可以发电供热。

大势所趋,焚烧发电为垃圾最终归宿

放眼世界,发达国家先进城市生活垃圾最主要的处理方式是焚烧,尤其是土地资源稀缺、经济发达、人口较多的城市。目前,有35个发达国家和地区建有上千座生活垃圾焚烧厂,主要分布在欧洲、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欧盟19个国家共建有焚烧厂几百座。美国虽然土地辽阔,但也建有上百座垃圾焚烧厂。

发改委能源中心研究员姜克隽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从未来的垃圾处理看,焚烧发电肯定是最佳选择,我国以后要普遍推广垃圾焚烧发电技术。

垃圾焚烧技术与装备国家工程实验室主任、浙江大学副校长严建华介绍,我国每年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达近1.8亿吨,产生危险废物3600万吨,焚烧是处置这些垃圾和废物处置的主要方式之一。解决好垃圾焚烧的关键技术突破与产业推进,将对国家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起到重要作用。

资料显示,2004年至2014年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从54座增加到188座,增长了2.48倍。截至2016年年初,全国(除港澳台)已运行的生活垃圾焚烧厂共231座,分别分布在29个省、市,浙江、江苏、福建、广东分别以40座、25座、19座、19座位列我国已运行垃圾焚烧厂的省份前四位。

步履坎坷,偷排超排现象时见报端

发改委介绍,预计未来5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技术在市政生活垃圾处理领域的推广比例可达30%,日处理垃圾量可达10万吨以上,可形成年碳减排能力765万吨二氧化碳。不过,垃圾焚烧的前景可以想象,然而在现实的推广中却步履维艰,其中缘由发人深省。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全面实施,但是执行情况并不理想。部分垃圾焚烧厂并未执行该标准,部分垃圾焚烧厂超标严重,且飞灰处置不规范,这与企业自身和环保部门不作为有很大关系。”全国政协委员张抗抗直言。

确实,在我国,一些垃圾焚烧厂焚烧不到位,排放出的气体和飞灰可能产生二噁英等致癌物质。偷排超排现象时见报端,已经成为垃圾焚烧项目“邻避困境”的主要原因之一。

上下齐心,共“怼”垃圾焚烧困境

为了应对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日前出台的《“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强调,建设焚烧处理设施的同时,要考虑垃圾焚烧残渣、飞灰处理处置设施的配套。鼓励相邻地区通过区域共建、共享等方式,建设焚烧残渣、飞灰集中处理处置设施。

环保组织也呼吁,所有已运行的垃圾焚烧厂必须通过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布平台公开信息,并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公开信息;环保部、地方环保部门开展全国垃圾焚烧厂烟气、飞灰、渗滤液排放等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垃圾焚烧厂的各环节达标运行。

“国家环保部将各省市企业自行监测公布平台公开的污染物排放数据作为执法依据,与现有的监督性监测相结合,提高执法和监管力度。”张抗抗建议各省市环保部门须核查每个生活垃圾焚烧厂新标准执行情况,对于不更新标准、不达标企业给予处罚,责令其整顿,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新标准要求。

文章链接: http://www.liewuh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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