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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南京租赁新政 构建购租并举

发表于2017-09-30

今天下午,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租赁房源充足、政府监管有力、租赁关系稳定有序的住房租赁市场,基本建成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此次新政的亮点如下:

1.扶持国有企业发展规模化租赁,鼓励民营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住房规模化租赁服务,2017年民营和混合所有制试点企业不少于4家,到2020年底不少于10家

2.建立涵盖信息发布、网上签约、行业监管、市场监测的全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并提供移动客户端服务。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3.出让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部分新增住宅用地出让时,将配建5%保障性住房(含租赁性住房)纳入出让合同条款,建成后与出让用地竞价达到最高限价后竞建的保障性住房(含租赁性住房)一并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部门或机构。

4.试点低效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对采取自主改造开发方式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企业向市规划、国土部门提出,经市政府批准,在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酒店式公寓,由企业自持用于租赁。企业整体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应当一致,不得分割转让,对外出租单次租期原则上不得超过10年。

5.试点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根据区域需求情况,在出行、生活方便区域,选择部分合适地块,经市政府批准后,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由市国土局牵头拟定。


发表于2017-09-30

之前就听到相关消息

发表于2017-09-30

租房、买房权力一致,为何买房

发表于2017-09-30

学区房租金是否大涨

发表于2017-09-30

我就是自己买房的,这样一来学区房还搞个屁啊

发表于2017-09-30

学区房价格要暴跌

发表于2017-09-30

大家意见呢

发表于2017-09-30

有人说这样是公平

发表于2017-09-30

这不公平,公平在于付出与回报合理,绝非什么狗屁平均主义

发表于2017-09-30

此政策不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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