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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南京幼儿园、学校、医院抗震要求提高一档

发表于2013-01-05

  昨日,南京市政府下发《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的通知》,提出10类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一些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幼儿园、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应当提高一档确定。办法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发表于2013-01-05

  记者看到,这10类工程包括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独立特大桥梁、中长隧道、机场、五万吨级以上的码头泊位、铁路干线的重要车站、铁路枢纽和大型汽车站候车楼、枢纽的主要建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六千座以上的体育场馆、大型剧场剧院、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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