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应该配合这样的修理吗?

发表于2010-12-11
大家好,我的楼下(一楼)住户南阳台漏雨,多次维修无用,期间做为楼上的我们也曾配合(我们装修两年一直未入住,先生请假来此开门)。也因此得知非我们装修的原因造成漏雨,而是房子的外体在建造时的缺陷。今年十月我们终于搬来入住了,没多久物业和我们说,应楼下住户的要求,准备请人来再次修理渗水的地方,需要我们配合。配合的方式就是要从我家的南阳台开始,先打开外墙,然后从上往下灌填充物什么的,时间需要一周。我们家的南阳台打的花架,墙面上接有电源,水管,洗衣机、拖把池什么的都在此。我觉得工程太大,而且严重影响到我的生活,就拒绝了,请物业想别的办法修理,可是物业说除此办法没有其他的解决办法。现在事情僵在这里,我先生因为工作的原因,常不在家,家里只有我们母女俩,不同意吧,楼下的住户整天摆着个脸,好象我们欠他什么,弄得也挺没意思的。请大家给出出主意吧!
发表于2010-12-17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