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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的几点申明

发表于2017-02-18

我的几点申明:

1、在招聘现物业过程中,由于我当时工作繁忙主要由老郭监督,在异地我也接到老郭的电话说有舞弊现象,有其他业主见证,当时的居委会主任问老郭怎么办?后来大家协商,算了,只要能把小区搞好就行。

2、监督组能做的最具体的事就是:协助业委会聘请律师与前物业打官司,现在还在进行中。

3、我们其中的王监事,就开始参加了几次被通知的会,后来就没有参加了。

4、小区重大事项(全过程)如:招聘物业、修理门禁,和前物业打官司这些全过程我们是参与的。

5、物业合同内容的最终签订、防水工程的当初启动和招标确立、筹备组的筹备事先通知。这三项重大事项都没有及时通知监视组。


由于我们工作在身,繁忙起来确实也不知道一些事情,当发现知道后感觉也力不从心。比如:防水工程,我们单元11楼要签字搞我才知道,我问11楼业主,价格是怎么形成的,价格与计算的工作量是否正确,她都答不上来,我查看后发现实际工作量与价格不符,提出意见,答复是到最后再按实际决算。


其实业主都不傻,有没有私心,是不是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自己真正做了什么,广大业主都清楚。我们的年龄都是做爷爷辈了,不讲经过大风大浪,也是混过社会的。

所以我的建议不管谁干业委会,1、坚持“兔子不吃窝边草”,2、干业委会就是帮助别人快乐自己,不要有私心,3、不要做损坏小区利益之事,而自己又得不偿失。最后一句:这个世界没什么可争的,过去“万里长城”都是秦始皇,现在又是谁的了?心安理得,过好自己的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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