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物业该做的事
- 发表于2010-12-31
引用:物业该做的事 在2010-12-31 10:28:13写道:原帖
我看别的小区、公园、以至路旁的树木,年年入冬前都在入土以上的一段用石灰水刷成了白色,目的是为了防虫害,我们小区的树木,虽然也有白色的痕迹,但都是过去的物业刷的,早就起不到防虫害的作用了,我们小区的现物业还没做,是不是也推缺钱?据我了解,做这项事所有的物业都是不另收费的。
- 发表于2010-12-31
既然在这个小区服务亏本,又因频发偷盗事件常遭业主质疑,还不如主动一点退出算,奉劝物业,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换一个环境,也许能有奇迹。
- 发表于2010-12-31
引用:换换环境2010 在2010-12-31 11:17:53写道:原帖
既然在这个小区服务亏本,又因频发偷盗事件常遭业主质疑,还不如主动一点退出算,奉劝物业,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换一个环境,也许能有奇迹。
- 发表于2010-12-31
康竹走不走应由业主(说确切点应该由代表业主的业委会)来作决定,对业委会和康竹都还有个合同的约束,一般来说,本届业委会虽然对上届业委会的工作可以有意见,但对外的合同原则上还是应该履行的,关于盗窃案发率高,只要合同上没有明确约束,可以指责、批评,甚至警告,但还不到炒的地步,除非物业主动提出辞呈。
我们和康竹的第一期合同,九月份到期,不管到期后康竹是去还是留,这就提醒业委会,对外的合同,应该订详细点好,多听听业主的意见。
上届业委会就是因为不听广大业主的意见,受到一致的指责。看来本届业委会还是没有吸取教训。
- 发表于2010-12-31
尽管物业有不尽人意的地方,但动辄炒物业,未必有些草率。
以前炒掉天悦,导致开发商应负的责任无法追究;炒掉江鸿,导致许多设施损坏严重。
炒一次,就是一次震荡。正确的做法是,严格要求他,同时也给予必要的支持,就像用好自家的保姆一样用好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