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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南京公积金贷款仍“认房又认贷” 政策或有调整空间

发表于2014-10-14

昨日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新政,将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过去的6成调整为3成,大大降低购房门槛。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就此表示,目前相关政策仍无变化,二套房首付还是6成,不过相关人士同时表示,一旦有政策调整将及时发布。

首套房最低首付仍为两成

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该市公积金的贷款政策目前没有任何变化:购买首套房的,商品房最低首付20%且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二手房最低首付为30%;购买二套房的,首付一律为60%,且利率要上浮至1.1倍。在可贷额度上,个人最高可贷30万元,家庭最高可贷60万元。

该人士称,在实际操作中,能享受到首付20%的情况并不多。“原因很简单,选择组合贷款的话必须要符合商贷标准”,该人士表示,商贷的首付款最低为30%,买房人必须达到这一标准才能申请到贷款。换句话说,只有选择纯公积金贷款的首套房买家,才能享受到首付20%的政策。

公积金贷款仍“认房又认贷”

记者还了解到,虽然限贷政策调整后,银行在“认房又认贷”上有所松动,不过南京市一直执行的是认房又认贷的规定,只要有商贷记录,或者提取过公积金的,再次申请时必须按照二套房的标准,执行首付60%、利率上浮1.1倍的标准。

符合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有两种情况,一是家庭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全部结清后卖出唯一住房的,再次购房时,由房产部门出具首套房证明,首付60%且利率上浮1.1倍;二是家庭原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32平方米(或总面积小于100平方米)的,全部结清后再次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住房,首付60%且利率上浮至1.2倍。

公积金贷款政策或有调整空间

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表示,该市公积金政策的上一次调整是在2011年10月。

该人士向扬子晚报记者表示,2011年初南京实行房产限购措施后,全市的住宅交易量锐减,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数量也大为减少,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水池”蓄满之后,通过宽松贷款政策惠及更多买房人。对于武汉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调整,该人士透露,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适时根据市场变化,积极合理支持市民使用公积金购房,一旦有政策调整,将及时对外公布。

三部门发文取消公积金贷款多项收费

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收费早已取消

昨天下午,新华社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扬子晚报记者从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该中心目前没有收费项目。

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介绍,涉及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相关收费,南京早在多年前便已取消。据其了解,国内仍有部分城市在收取公积金个人贷款所涉及的保险、公证、担保等费用,因此,此次全国范围内的调整对南京并无影响。该人士还表示,其他城市在办理房产抵押时更多是全程担保方式,南京采取的是阶段式担保,而贷款市民省去了收费项目。记者从中介和开发商得到的信息也显示,上述费用目前在南京并不收取,我爱我家南京公司市场部胡经理表示,大约在2006年以后公积金贷款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已不再收取;中海地产营销部人士也告诉记者,为客户办理公积金贷款时,除去正常的手续费,也没有其他的费用。(扬子晚报记者 马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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