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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东南花苑业主的痛苦!!

发表于2006-07-18
大家看看南京市物业管理收费规定(附件一),
现在入住东南花苑已达到可以自行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时间,再说我们缴的物业费期间得到怎样的服务?大家都清楚!!让呈明物业立即滚蛋吧!!
还有:
1、开发商--江苏新东南建设有限公司随意改变小区的规划,将原停车场位置建自己的违法建筑物,占有了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2、开发商--江苏新东南建设有限公司将低于2.2米的2、3幢的架高层强行卖给业主!这是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拥有产权的,江苏新东南公司强行卖给我们,怎么至今没有给我们相关产权证呢??
3、房产证强行要求我们办理,怎么到现在国土证毫无音讯??
4、小区物业管理的服务让人心寒!物业管理人员的服务让人恶心!!就小区现在的配套竟然收取最高级别的费用!休想!!
你们收取物业管理费用标准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了吗?
你们曾收取的物业管理费用公示给业主了吗??

因此,我们不需要如此不正规、如此不作为的物业公司!!!

附件一:
南京市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收费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月 

类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乙类 多层住宅 0.15-0.20 0.20-0.25 0.25-0.30 0.30-0.40 0.40-0.50 

高层住宅 0.20-0.25 0.25-0.30 0.30-0.35 0.35-0.45 0.45-0.55 


备注 乙类住宅指配套设施一般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安置房、旧住宅区 


甲类 多层住宅 0.30-0.35 0.40-0.45 0.50-0.60 0.70-0.80 0.90-1.00 

甲类住宅指配套设施较好的商品房、带电梯的多层住宅、商住楼中的居住房 
发表于2006-07-18
低于2.2米是不允许进行销售的吧
发表于2006-07-18
发表于2006-07-18
鄙视
发表于2007-01-04
开发商太黑心了,光知道收钱,卖房时书面承诺的红外控头一拖再拖,至今未装,收钱倒挺积极,控头未装前拒绝再付物业费
多层住宅的地下车库本应属于全体业主,开发商现在又打起私卖的主意.车库的土地属于全体业主,他们无权出售!卖就跟他们打官司!
全体业主团结起来!
发表于2007-01-19

现在开发商将业主共有的架空层隔断装拉门准备出售,这是非法行为,我们必须和开发商抗衡,决不允许这种行为,提醒有车一族不要上当受骗。免得全体业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干扰你们!!
建议业主建立QQ群经常联系,保持沟通,发表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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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7-02-11
好主意,业主们需要联合起来维权,请哪位大侠出来当业主代表,监督物管管理者的恐怖行径。或者在西祠注册个东南花苑业主论坛,更方便。我的QQ是357818499,[/B][/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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