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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男子与情人开房遇熟人 因付不起封口费选择报警

发表于2013-08-21

河北省香河县公安局20日透露,一男子与情人宾馆开房遇熟人,被勒索5万元。张某因付不起“封口费”报了警。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警方介绍,8月初河北省香河县公安局接到张某报案,称其被人勒索。接到报案后,香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

经调查警方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李某在香河县城开了个家具厂,女子刘某在家具厂不远处开了个药店,两家关系不错。张某在离刘某药店不远的另一个家具厂打工。

8月初的一天,刘某与张某从宾馆亲密走出时,撞见了刘某的熟人李某,当时刘某假装不认识李某,低头与张某离开。

刘某与张某本以为没事,可之后几天二人分别多次接到李某的电话、短信,称如果张某与刘某不给“封口费”,就将他们二人的丑事告诉他们的家人。张某怕事情败露,被妻子知道,就通过银行给李某打了3000块钱,并承诺会陆续将钱补齐。

但李某怕夜长梦多,急着要钱,几乎每隔一天就给张某打电话。之后还要求张某签下4.7万元的欠条。

张某盘算自己只是个打工仔,不吃不喝也得两年才能将这钱还上。再三考虑后,选择报警。

了解情况后,警方经技术手段掌握了确凿证据,通过周密布控,于18日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家具厂一举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对敲诈勒索张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发表于2013-08-22

就不能去远一点的地方开房吗

发表于2013-08-22

真是尴尬

发表于2013-08-22

连朋友都敲诈啊

发表于2013-08-22

都是屌丝啊!

发表于2013-08-22

把情人给他不就完事了

发表于2013-08-22

没出息

发表于2013-08-22

好兄弟我的就是你的

发表于2013-08-22

屌丝逆袭了啊

发表于2013-08-22

警察肯定笑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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