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关于决定进行物业管理公司公开选聘的函

发表于2014-09-07

关于决定进行物业管理公司公开选聘的函

南京江鸿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贵司目前在宋都美域锦园小区服务依据的是贵司与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由于该合同相关条款过于笼统,无法很好的履行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更不利于小区业主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导致小区的物业管理现状不容乐观。同时,根据有关规定,该合同的期限为业主大会成立并选聘新的物业企业止。通过业主大会公开选聘,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大会与物业企业签订新的物业管理合同,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此,业主委员会决定,对为小区提供服务的物业企业进行公开选聘,具体函告如下:

   1、我们欢迎贵司积极参与本次选聘,并拿出贵司真正的管理水平,提升小区业主的信心;

   2、本次选聘若最终业主大会投票确认贵司中标,则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大会与贵司协议合同内容,签订全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3、本次选聘若最终业主大会投票决定选聘除贵司以外的其它投标企业,则请贵司在小区业主大会作出选聘结果的决议后的15天内进行小区物业管理权的移交,与被选聘的物业企业进行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移交,具体的移交内容根据相关法规执行。

特此函告!

              

                      南京宋都美域锦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2014年9月1日


抄报: 沙洲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办公室、中胜社区、沙洲派出所


发表于2014-09-10

早该换了,物业太差劲了,小区里的花草树木损坏严重,草坪基本没了,痛心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