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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已落地,却无法执行?!!!

发表于2015-06-03

话说,小编对公积金支付房租的事儿,还是很关心的,毕竟对咱来说,这个政策还是很实用嘀!


今年1月份的时候,住建部发布19号文,表明可以用公积金支付房租。4月份的时候,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发布政策,落地了住建部19号文,并将从6月份开始正式执行。


可是昨天,有网友去公积金中心分处办理公积金支付房租,却没有办成哎!


按照政策要求,网友需要出示的材料包括: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身份证以及租住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无房证明需要到房产部门去开。随后网友赶往区房产局,但是房产局表示,没有开具“无房证明”业务。他打电话到南京市房产档案馆,被告知南京目前并不对普通市民提供这项业务。


神马情况,开不到无房证明,就提不到公积金,公积金新政岂不成一纸空文!!!


其实,南京的房产部门不开“无房证明”,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南京房产档案馆目前工作量最大的两项业务,分别是帮助查询个人名下房产以及开具首套房证明。


对于南京的首套房购房者,开具首套房证明就相当于无房证明;对于卖房人来说,直接在地税窗口查验,就可以证明卖出的是唯一住房。至于房产部门为何不能对个人开具无房证明的问题,相关人士解释称,因上级没有这个规定,他们也只能按章办事。


按照住建部的规定,南京的政策中提到,需要提供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同时特别备注“待与房产信息联网后可不提供”。


如果公积金中心与房产部门能够实现住房信息联网,那么大家就没有必要跑去开证明,直接查一下就行啦。不过遗憾的是,目前南京的公积金中心与房产部门尚未实现住房信息联网。


但是,也不要太担心,公积金中心人士也表示,将于今天上午与住建委等部门开个协调会,希望尽快拿出方案来,确保南京大家在6月份能够办理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业务,一旦有消息就会尽快公布。


希望解决方案能尽快出炉,毕竟不能执行的政策就是一纸空文啊,而每一条被制定出来的政策又都不是以成为一纸空文为目的嘀!!!

发表于201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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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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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5-06-03

难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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