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宁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与房产管理部门信息联网,可以提公积金付房租啦!
- 发表于2015-06-10
裴美人,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宁公积金管理已与房产管理部门信息联网,可以提公积金付房租啦!”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 发表于201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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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5-06-10
唉。。。。
- 发表于2015-06-10
签了购房合同的算有房吗?
这个提取多公积金贷款有影响吗?政策不是提取两次后就限贷了
- 发表于2015-06-10
怎么提取公积金还房贷啊?
- 发表于2015-06-10
用的人可能不多
- 发表于2015-06-10
还是有用的
- 发表于2015-06-10
还不错
- 发表于2015-06-10
鸡肋鸡肋
关于提取公积金付房租的事儿,1月份住建部发文,4月份南京公积金中心出台落地政策,6月1号本应执行,却因无法开出“无房证明”而搁浅,宁公积金管理中心马上声明,将尽快解决问题。这么坎坷的过程,我也是醉了!
好在,这事儿吧,也没有纠结多久,昨天公积金中心就解决了这个问题。
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已表示,“本中心已与房产管理部门信息联网,因租房提取租房公积金的职工现不需提供无房证明。”
这真真是好事儿啊!小伙伴们如果要去办理的话,记得备齐以下材料哦:
1、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
2、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身份证以及租住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3、提取申请单。
关于这个“提取申请单”呢,就是,申请单需要公司财务带上印鉴章(即财务章、法人章)到银行填写一份资料盖章即可。
小伙伴们还要注意哦,虽然手续简化了,但是时间没有变哟,只有6月份和12月份可提取公积金付房租,切记切记啊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