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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未婚生子不算超生,深圳果然是高度开放的沿海城市啊!

发表于2012-12-27

最近,未婚生子不算超生的话题炒得沸沸扬扬,那么未婚生子不算超生这一说法到底是真是假呢?据了解得知将于2013年1月1日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统一了本市户籍人口超生子女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计征基数和倍数,超生一胎至少罚款21.9万元。未婚生子不算超生难道是子虚乌有?

发表于2012-12-27

坑爹啊

发表于2012-12-27

不错

发表于2012-12-27

不可能

发表于201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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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2-12-27

天哪

发表于201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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