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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小产权房

发表于2010-01-23

昨日,晨报独家报道了南京八卦洲两个小产权房小区可以“转正”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不少市民表示,长江花园和八卦花园可以“转正”,是不是意味着南京一批老的小产权房都可以“转正”了。为此,南京市国土局昨日下午发布了书面回应,对小产权房政策进行重申,表示2003年8月以后新建的各类集体土地房地产项目,按现行法律、法规、政策,一律不予补办建设和土地征转用等相关手续。【南京八卦洲两家小产权房补上土地出让金就转正】

国土局发文确认两个项目“转正”

昨日,南京市国土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就八卦花园和长江花园补办手续重申“小产权房”的相关政策》一文,文件中确认八卦洲上的八卦花园和长江花园,土地出让方案已获南京市政府批准,在项目单位缴清土地出让金和有关税费后即可按规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土局在文件中表示,2003年8月,南京市政府发布公告,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面清理处置集体土地房地产专项行动,同年12月,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处置我市集体土地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03〕245号)。根据市政府245号文件,对2003年8月22日市政府发布公告前的集体土地房地产项目,符合房屋质量标准并通过规划审查的,在落实查处责任的前提下,依法补办建设和土地征转用、出让等手续。这一政策,被当时的媒体解读为,南京一批符合条件的小产权房可以“转正”。

国土局进一步表示,南京市在对八卦花园和长江花园“小产权房”进行审查后,明确对该项目进行违法用地查处,在办理规划审核、土地征用后,补办土地出让手续,按现时点市场价评估补缴土地出让金。这意味着八卦花园和长江花园可以“转正”。

2003年8月以后的小产权房不能“转正”

南京市国土局在文件中表示,八卦花园和长江花园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是市政府对历史遗留集体土地房地产问题的处置行为,并不意味着小产权房可以“转正”。国土局重申,2003年8月以后新建的各类集体土地房地产项目按现行法律、法规、政策,一律不予补办建设和土地征转用等相关手续。

发表于2010-01-24
什么意思啊,那拿证还有希望啊
发表于2010-01-24
都有,就要看政府啊批KFS啊交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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