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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超过35岁单身子女可算独立家庭申请公租房!!

发表于2012-01-31

家住雨花西路能仁里的韩女士打来电话,询问他们家这样的情况能否申请公租房。韩女士介绍说,她有一个女儿,几年前离婚,外孙女目前在南京某技工学校上学。她女儿和外孙女没有住房,目前和他们两位老人住在一起。他们的房子是以前单位分的福利房,只有40多平方米,外孙女年纪大了,四口人居住在一起非常不方便。他的女儿目前月收入低于1700元,户口一直在南京。他们想申请公租房,但是如果算上他们两位老人的退休金,四个人的平均收入超过1700元/月。韩女士表示,她女儿这种情况,能否单独作为一个家庭进行公租房申请。

蔡熹蔚表示,对于此类情况,成年子女单身且年龄超过35岁,可以视作独立家庭。像韩女士这样的情况,她女儿可以作为独立的家庭,进行公租房的租赁申请。如果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话,她就可以进入公租房的轮候等待队列。
   
   

发表于2012-01-31
35岁还单身,也真是郁闷了
发表于2012-01-31
这种情况还真不少
发表于2012-01-31
不过照这种情况,会不会有人又要钻空子了
发表于2012-01-31
申请公租房的事情一出来,各种情况都会有
发表于2012-01-31
是应该考虑得更全面一点
发表于2012-09-13

有空子可钻

发表于2012-09-13

哎 真正老百姓能碰的着么

发表于2012-09-13

反正我不信

发表于2012-09-13

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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