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

主题:土地证不能再拖了,大家跟个贴,我准备委托律师去告乾康了

发表于2011-12-13
交房快一年了,两证还没办好,给我们造成了多大损失。我们太好说话了吧。估计开发商在想,真没见过像这样的。
发表于2011-12-13

周围几家相邻的房子有一点点争议,正在解决——————

江苏乾康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康公司”)在中山北路215号的登记用地面积为4221.9平方米。因规划审批需要,江苏创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宁公司”)和江苏泰和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公司”,该公司所有土地份额已全部转给乾康公司)多次签订用地边界调整协议,最终将龙吟广场689.66平方米(实际面积应为604平方米)土地转让给泰和公司,但未到我局办理土地转让手续。
   2004年4月、2004年6月、2006年11月,泰和公司、创宁公司和乾康公司先后到我局申请办理土地证,三方均未提及604平方米的土地转让事宜,也未提交相关协议。我局按开发商提交的用地材料登记发证。
   乾康公司在规划建设过程中,房屋主体部分占用协议转让的土地,超出原登记用地范围。因创宁公司开发的龙吟广场业主已登记领证,龙吟广场业主也多次向我局反映乾康公司土地遭侵权事宜。
   我局接到中商万豪中心公寓、龙吟广场业主的来信后,从维护稳定、解决问题、保护公民权益的大局出发,就该用地矛盾多次主动与开发商、业主代表及规划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现已基本达成共识。一是由乾康公司出资负责在龙吟广场和中商万豪中心公寓之间原围墙的墙基上修建隔离护栏;二是规划部门负责协调办理修建隔离护栏的手续;三是待隔离护栏建好、确认双方用地界线后,办理中商万豪中心公寓的土地分割证。
   目前,隔离护栏的修建工作正在进行中。中商万豪中心公寓业主有望近期能够办理土地证。

发表于2011-12-13
争议,为什么当初盖的时候不商量好呢,真是太奇怪了!
发表于2011-12-13
打12345投诉,找国土局信访办83198560,开发商84204420,84465644
发表于2011-12-13
如果中商的也可以一起告,我也加一个
发表于2011-12-13
一场官司看来无法避免。
发表于2011-12-13
忍耐已经超出我的极限!
发表于2011-12-13
如果是开发商的问题,就不要等了,你等他修路,修到猴年马月。干脆大家一起告开发商算了。还能正常拿到赔偿,要不遥遥无期的,好房子也要烂在手上了。也不看看现在那些中介傲气的啦。找你看房子,好像你豁着他似的。房子空着也不能这么糟蹋。开发商再不解决,我就走法律途径。
发表于2011-12-13
关键谁来组织,也加我一个,我们怎么没有qq群啦?
发表于2011-12-13
是啊,揪心,一起告
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