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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为维修基金新政叫好

发表于2008-02-21
以前的维修基金按总款交我觉得不合理。
   
为什么以前有那么多人拖着不交维修基金?不就是因为数额太高,太不合理吗!现在国家和江苏省两级政府部门都从考虑老百姓实际困难出发,允许2月1日前未交维修基金的也按新标准交。况且南京应该早就出细则执行新政。
我一点也不想隐瞒说上述这些话的动机。我是2007年12月底收的房,交维修基金的最后期限是2008年3月底。我完全应当按照国家的新规定交维修基金!我也不想拖着不交!但是,如果南京市这次违反国家规定,违背省政府政策,不执行新政,导致我还得按3%的旧标准交维修基金,那么我将首先诉诸法律,状告南京市有关部门,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虽然我知道民告官胜诉的机会很小,甚至法院可能根本不予受理,但我还是会这么做!事情如果得不到合理的解决,那我就坚决不交维修基金!!!
发表于2008-02-21
你是什么人?你得到了好处,得到了实惠,就叫好了。
发表于2008-02-21
主城区的业主肯定是支持的,激化业主之间矛盾啊
发表于2008-02-22
你是有钱人  你的总价高

同样一个面积

你买了高档社区  我们没钱买了低档社区

到头来  我们要交一样多的钱  公平吗?

有些事情  不能只看一面
发表于2008-02-22
楼主估计有多套房产
发表于2008-02-22
江北的业主倒霉了
发表于2008-02-22
猪头,只考虑自己,有没有考虑江北人感受,什么事情不能一刀切。猪头,叫刹。
发表于2008-02-23
就是,便宜楼盘业主,不是要多交了吗?什么心态啊楼主
发表于2008-02-23
发表于2008-02-24
房价3000元/平米以下的业主(特别是小高层的),对新政要声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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