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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部官员称乱收费现象已得到解决

发表于2009-11-11
“乱收费”现象已经得到解决;设立重点、重点班属于违法行为;用工资上浮促进教师校际流动;外地务工人员子女享受免费义务……今天,部基础一司副司长王定华做客人民网,围绕“如何实现义务均衡发展”与网友进行了在线交流。

王定华表示,从2006年到2010年,国家投入1600多亿元用于义务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这样一来,义务阶段的收费的项目很少,而且必须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乱收费”现象已经得到解决。

针对广大民众长期关心的“优秀教师轮岗流动缩校差距”问题,王定华表示,义务的均衡核心是教师的均衡,为此部加大了教师培训的力度。

另外,继续实行和扩大中西部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他介绍说,截至2008年,共招了5.9万名特岗教师,分布在490个县、6000所,主要是基层。

在访谈中有网民表示,在许多地方,重点校和重点班还普遍存在,这样有悖于义务法中对义务均衡发展的要求。对此,王定华表示,义务法是推进实施义务的最高的准则,全社会都必须遵守。那些违背义务法要求,仍然设立重点、非重点,在内部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行为,都属于违法的、不规范的办学行为。

不过,要把重点班和实验班区分开来。实验班是在的过程中,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个性差异、发展状况来进行分班,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而且实验班不收取学杂费。所以,各地经过批准而开展的这种实验班的改革,不属于义务阶段反对的重点班,可以在一定范围内继续进行实验。

王定华表示,要保证义务的均衡发展,很重要的一点是均衡师资水平。为达到这一目的,重点在于促进教师的流动。但在实施过程中,如果之间教师的收入有差距,进行校际的流动就比较困难。为保证政策的科学合理,必须保证流动教师的收入,而不是完全靠教师无私奉献。

此外,针对外地务工人员子女问题,王定华表示,目前,部努力贯彻国务院制定的“两为主”的政策,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两为主”就是:一、以公办为主;二、以流入地政府为主,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义务问题。即大多数到公办学习,由流入地政府主要负责。这些孩子在接受义务的时候,只要符合当地政府设定的合理的条件,就可以和城市当地的孩子一样接受平等的、免费的义务。

发表于2009-11-11
乱收费的现象确实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解决,其原因是因为很多收费有理有据了,众多收费合法化了,收费名目依然众多,但不属于乱收费了!
发表于2009-11-11
我觉得这类问题在中国来说还是又很多的,我是一个在校的大学生,在我们就存在着这样的问题,因为每年都会给个订书的单子下来看看我们是否要在购买下个学期要用到的书,但是大家知道的就有很多的那种旧书卖,肯定了有人卖的东西就有人买,所以就有蛮多的同学没有选择购买学习的课本,但是在第二个学期的时候我们还是把没定课本的那部分人的课本给发了下来,强行收费。
发表于2009-11-11
认为大学乱收费现象严重的请支持!
发表于2009-11-11
“乱收费”变“暗收费”;治标更要治本…
发表于2009-11-11
其实在湖南岳阳还严重存在乱收费,而且学费都没有免除还不用说杂费,平江县初中收费是一百零七块。现在搞什么考试还每次问学生交试卷费等,一个学期下来每人都得交二百来块。还有在校园内自己开商店作为的外块等等。这些情节严重,其本上每个学偏远一点的都有存在。希望上级部门在查处这些事情时不要由地方教委来安排可以直接到问学生。
发表于2009-11-11
光明正大收费少了,五花八门收费多了
发表于2009-11-11
中国人的思想道德全宇宙都知道!
发表于2009-11-11
最多可以说是得到一定控制!解决还早得很呢!别的不说,就说我的女儿上!一个学期书本费,课外辅导书本费!报纸费!学杂费!作业本费!试卷费!取暖费!降温费!林林总总的一个学期得交二百多!这还是在农村的二年级!!别和我们谈什么这些项目你可以不交!!真的不交的话你就看着你的孩子受到歧视!没法一起和别的孩子学习了吧!!
发表于2009-11-11
没有调研就没有发言权,光在嘴上说“乱收费”现象已经得到解决;请问部基础司这位领导,你去过多少地方,调研过多少,问过多少被小孩的家长,你说的话又有几个人会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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