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物业税是否是抑制投资与投机房产的灵丹妙药?
- 发表于2010-01-29
首先,物业税的征收是采取从价计征的原则,也就是根据城市家庭拥有的房产价值作为依据。这就牵扯到房产评估的问题。如果 是对所有房屋都要征收的话,这一评估量将十分惊人。按照某房产中介公司的测算,北京地区至少需要有10万个评估师,才能满足这一需求,况且 房产价值每年都会有所变化,可以想象这将是一个十分艰巨的任务。此外,假如业主对评估结果是否合理产生质疑,还需要有仲裁机构予以仲裁。从技术操作层面上 看,物业税比流转税种的征收难度要大许多。
- 发表于2010-01-29
其次,一个新税种的征收能否顺利实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民众的纳税意愿。在许多发达国 家,房地产税属于地方税种,主要由 地方政府征收并用于地方政府的公共福利方面开支。因此,它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纳税受益”。令一些老百姓对物业税感到疑惑的是,在我国,土地属于国有,老 百姓买到的房子只有70年土地使用权,而且一下子就提前预交了70年的使用费,70年后还不知道怎么办,根本没有土地所有权。土地并不是房主的财产,为什 么要交纳房产税?至于老百姓拥有的房产权,只能用几十年,越来越破旧,每年至少要折旧2%,只能是越来越不值钱。在土地升值、房子贬值的情形下,可以想象 的是,如果物业税是对所有房屋征收的一个“普适”税种,大多数普通百姓家庭在勒紧裤腰带买了一套房后还要再交物业税,有可能会产生“腹诽”,进而使得这一 税种的征管成本会比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