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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七项不准入,小伙伴们有这些事儿,可就不能找社区盖章咯~~~

发表于2015-06-04
标签:集体土地 物业管理 申请 社区 房屋所有权证 

来来来,小编继续来说说社区用章清单的事儿!


除了九项准入事项外,还有七项不准入的事项,小伙伴们,这个也是要看准嘀,再有这些事儿,可就不能找社区盖章证明了呀!


1.公墓安葬证遗失补办,证明该承办人在本社区居住。 


2.居民(包括暂住人员)的骨灰需要带回原籍安葬,证明该居民在本社区居住,但祖籍在异地。 


3.居民个人申请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树木移植、砍伐、大修剪,由所属街道(含社区)盖章证明情况是否属实。 


4.部分公证事项需要查明人员身份、亲属和财产关系的证明。 


5.证明申请人拟利用住宅作为经营场所,为此征求了本单元全体业主的意见,本单元全体业主对此表示同意或不反对。 


6.农村地区因历史原因(涉及多部门)无法取得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证或建房许可证的,证明申请人实际拥有房屋并居住。 


7.疑难户口,需社区(村)配合调查的,证明申请人实际居住状况和自然状况等事项。


‍这些事项,社区就不给证明盖章了哦。不过,社区准入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具体执行情况还是要看各地吧。

‍‍

总之,规则总会慢慢完善的,小伙伴们不要急,想要开证明的,可以先问清楚了,再去办,以后总会慢慢形成规章制度嘀~~~~~~

发表于201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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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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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5-06-04

晕  那怎么办啊

发表于2015-12-16

好麻烦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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