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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金伦星都汇的大家伙怎么看只要肚皮不要脸皮的做法

发表于2013-07-04

有些人道德败落,为利己而精于诡计,让人拍手称绝,鄙视至极。这不,北京竟然曝出一出要“肚皮”不要脸皮的滑稽丑剧。
家住通州梨园附近的张女士每天要乘地铁到市区上班,很难找到座位,于是就花300元在网上购买了一条“孕妇硅胶皮”。当她戴上“硅胶肚皮”乘坐地铁时,因硕大的“假肚皮”松垮耷拉出来,引起周围乘客嘲笑。之后,愤怒的张女士联系不上卖主,便到通州工商分局梨园工商所投诉产品质量问题,未被受理。(2月27日《京华时报》)
“脸皮”对于一个人来说,可谓十二分重要。说谁谁不要脸,无异于是挖谁谁的祖坟,属于顶顶恶毒的损语。对于女人来讲,则伤害更甚。不过,把“不要脸”三个字奉献给该张女士,却挺合适恰当,分量仍显不足,前面还需要加上个“太”字。这不是别人要毁损败坏她,是她自己作贱自己,自毁“脸皮”。
公共交通为公众提供公平公正的服务,每一个人都应该有权有序享有,任何损人利己、投机取巧的行为都是不道德的。地铁公交车内或设有老弱病残孕专坐或提醒人们为他们让座,那是倡导文明,吁请礼让,关爱帮助特殊的弱势群体。为了争抢公众的“礼让”,张女士居然购买“假肚皮”冒充孕妇骗座。如果不是自私意识膨胀到了一定程度,她是绝对不可能琢磨出如此下作的不顾廉耻的伎俩的。她丑行败露,理当受到乘客嘲笑讥讽。嘲笑讥讽,也是一种道德谴责和教育的方式。
出了这种丢人显眼的洋相,按说,张女士理应知羞知耻,自责自省,洗心革面,罢手龌龊行为。遗憾的是,她倒破罐破摔了,干脆彻底不要脸,竟然要找卖主理论“诚信”,找不到卖主又去工商部门投诉,要求依照《消法》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如此行径,真是不要脸到家了。坊间土语对于这种人比喻更形象,说是“脸上绑了狗皮”。否则,这等丑事如何摆上台面,如何说得出口?从道德层面讲,这和贪官污吏索贿收了假钞去告行贿人欺诈,有点“异曲同工”,惟有不要脸的人才能干出这种不要脸的事。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各行各业各个领域,难免有少数无视公德不顾廉耻的不要脸者,他们人数虽不多,但负能量不小,对于构建社会文明和谐的为害不可小觑。因此,应当通过公德的正能量,对其进行有效地教育。像张女士这类宁要“肚皮”不要脸皮的典型,可以让她领教领教舆论谴责,以使长长记性,薄薄脸皮,增强公德意识。

发表于2013-07-04

社会的倒退啊

 

发表于2013-07-04

各种奇葩 无奇不有

 

发表于2013-07-04

这人真是脸皮越来越厚

 

发表于2013-07-04

脸皮厚太可怕  素质低更可怕

发表于2013-07-04

无视公德不顾廉耻

 

发表于2013-07-04

损人不利己

 

发表于2013-07-04

自私意识膨胀

 

发表于2013-07-09

各种傻缺

发表于2013-07-09

太没素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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