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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H7N9禽流感效应:全面禁止饲养家禽家畜 4月10日开始行政处罚

发表于2013-04-08

4月8日上午,市城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禁止饲养家禽家畜的通告。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即日起本市主城区范围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

已经饲养的必须在2013年4月9日24时前自行处理,逾期不处理者,城管部门将依法查处,并视情节予以行政处罚。据了解,违规饲养家禽家畜每只将罚款20至50元,并依法没收。

发表于2013-04-08

支持一下啊!!

发表于2013-04-08

这个可以有,城市里养家禽真的需要禁止的

发表于2013-04-08

好多人养点小狗小猫据算了,鸡鸭什么的真的狠不卫生!!

发表于2013-04-08

借这个禽流感的机会整顿一下也蛮好的!!

发表于2013-04-08

已经饲养的自行处理?怎么处理啊?

发表于2013-04-08

每只家禽罚20到50?还是蛮贵的嘛,

发表于2013-04-08

虽然养鸡鸭什么的确实很不卫生,但是个人觉得这个是人家自己的事情,管理好了就行啊

发表于2013-04-08

而且罚款这个也还能不现实啊。。

发表于2013-04-08

怎么执行呢?靠邻居举报还是挨家挨户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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