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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咄咄怪事:甥舅同台共审“涉黑案”

发表于2008-03-02
本文转自广雅家居网
2008年1月10日,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该县近年来影响力很大的涉黑案,即(2007)双刑一初字第161号犯罪嫌疑人曾大观、王华等二十六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案。但事后据该案的被告人家属和旁听群众反映,该案的审判长(主审法官)吕银华(双峰县人民法院的刑事庭庭长)和第二被告人王华委托的辩护律师(湖南省定胜律师事务所律师)竟然是亲外甥和亲舅舅的关系,而在该案的整个审理过程中,均没有向各被告人和旁听群众作出任何说明。事后,该案的审理在双峰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叹惜人才济济的双峰政法界非得这样的“甥舅黄金搭档”才能审理,还是另有别的原因存在呢,如果在程序上都不能给予当事人一个公正,在实体上你凭什么去说你双峰法院就公正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是近几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法部门整治的重点,为什么双峰法院在如此重大的案件上竟然如此麻木,是不知情,还有意为之,值得人三思。
发表于2009-05-31
发表于2009-05-31

是谁敢这样胆大包天?

是谁在当法院院长?

出庭公诉人干吗去了?

双峰法院为何总是怪事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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