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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环保厅不能上抗中央下违民意

发表于2009-05-12
 [原创]

环保厅不能上抗中央下违民意

自南京江北生活垃圾焚烧项目举行第二次听政会以来,围绕项目的争论始终没有停止。建设方至今没有拿出任何具有说服力的理由,而反对方的民意表达非常强烈,主流媒体也传达出反对的声音,瞭望东方周刊2009年04月20日发表《南京“垃圾发电”项目再度争议》的文章,第一句话就说“赢利靠政府补贴”,这耐人寻味,现代快报也有表达了不同的声音。就在双方争论不休的时候,《半月谈》发表了《垃圾处理:填埋焚烧非长策 分类综合利用是唯一出路》的文章,作者直接署名为“半月谈”,文章观点明确,旗帜鲜明,从根本上否定了垃圾焚烧的合理性,指出垃圾的分类综合利用才是“唯一出路”。《半月谈》的封面上赫然写着“中共中央宣传部委托新华社主办”,还有“中华第一刊”的字样,半月谈传达了党中央的声音。按理,中央的表态,应该使有关方面在处理垃圾焚烧的问题上变得慎重。但就在这个时候,省环保厅却公布了《江苏省环保厅近期拟批准南京市江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表明了推进该项目的态度,不管是出于本意还是迫于压力,省环保厅都不能忽视中央的声音和民众的意愿批准南京市江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项目的实施放行。
半月谈的文章代表了人民的利益,说出了我们的心理话。从大方向看,垃圾焚烧只是“‘把垃圾扔到空中’是污染转移”,省环保厅作为环境的卫士,你们能为这种污染行为开放绿灯吗?今天从江北把垃圾扔到空中,明天从江宁,后天从仙林,•••让南京的老百姓生活在更甚的毒气、毒水、毒食物之中,若干年后,大家在癌症中挣扎的时候,你们不会受到良心的谴责吗?小而言之,你们将要批准的项目,处处违法违规,根本不具备批准的条件,已经被环保总局两度否定过,你们能置周围数十万人的健康与生命于不顾,为一个不合理,不合法的项目发放通行证吗?
对于某些政府部门推动垃圾焚烧的行为,半月谈也说的明白,“垃圾焚烧对政府是有诱惑力的,因为这样似乎能让垃圾迅速从眼前消失。”,“但焚烧制造了新的问题:空气污染、重金属污染、二恶英污染,等等。垃圾焚烧,其实只是“污染转移”——把垃圾扔到了空中,实际上制造了更多的环境灾难。空气污染的恶果,最终还是要人们来承受。”这个道理,外行也许理解不深刻,或者不想考虑那么多,难道作为专业机构,你们也可以不计后果,甘心作武断决策人的尾巴吗?
半月谈对目前这股垃圾焚烧潮的利益关系分析得很透彻,“当前,许多城市热衷于上马垃圾焚烧厂,一些城市准备把焚烧方式在垃圾处理方式中所占份额提升到40%左右。国内外生产垃圾焚烧设备的厂商也摩拳擦掌,对相关商机虎视眈眈。”实际上就是利益集团“虎视眈眈”盯住了这个“商机”,他们在不遗余力地推波助澜,如果得逞,其结果必然是老虎们嗜血的狞笑和百姓生命的凋谢。
至于那些骗人的花言巧语,半月谈也予以驳斥。以发达国家为例,说垃圾焚烧多么好是建设方最主要的论据,日本是垃圾焚烧最早,技术最完善的国家,他们的情况如何呢?“经济发达的日本,曾经有将近6000座垃圾焚烧厂,但其数量在日益减少,因为他们发现空气污染会带来更严重的新问题。此外,日本的垃圾焚烧是在充分分类的前提下进行的。如果垃圾分类不充分,不仅浪费了大量可重新利用的资源,而且制造了新的环境隐患。遗憾的是,我们当前的许多垃圾焚烧项目恰恰没有对垃圾进行充分的分类。”显然,就是世界最好的垃圾焚烧也出问题,何况我们将进行的是焚烧不分类垃圾的初级阶段,是非曲直难道还不清楚吗?
省环保厅的官员们,请你们不要上抗中央下违民意,违背科学精神,拿着老百姓的钱,做坑害百姓的事!

骑士1918

发表于2010-01-07
环境问题是大问题!!!
发表于201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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