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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二房东"假冒房主骗小伙3月房租 雨花警方发布提醒

发表于2013-06-12

大学刚毕业的小张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一家私企找到工作,通过网上信息,他在铁心桥一小区以每月1100元价格从“房东”陈某处租下一套二居室,房租一下子就付了半年。当他兴冲冲往“新家”里搬家具时,却被一位自称该房房主的蒋某阻拦。原来蒋某才是真房东,小张受了“二房东”的骗。

前天,南京市雨花警方接到一名大学生报警称,租房子被骗了。报警人是刚大学毕业的小张,今年5月底,他刚从南京某高校毕业,并在雨花台区一家企业找到了工作。于是小张在离单位不远的某小区找到了一间房子。小张告诉扬子晚报记者,这套房子是二居室,每月1100元,房主姓陈。双方达成协议,陈先生要求小张首先缴纳半年的房租,对此,小张也并未多想。

两天前,小张搬家了。就在房门口,小张却碰到了另外一名男子不让小张搬进去,并自称他才是这个房子的主人。小张一时纳闷了,于是报警求助。民警介入调查后得知,这名男子姓蒋,拥有这套房子的产权证,确实是房子的主人。而和小张联系的陈先生只是“二房东”。蒋先生称,这个陈某只缴纳了三个月的房租,人就不见了。小张一听这才知道被骗。经过民警的协调,小张损失了三个月的房租,最后还是搬了进去。

针对近期大学毕业生租房热的出现,经梳理,雨花警方发布5类涉房诈骗类型,请即将步入社会的大学生们提高警惕,防止受骗。

 

发表于2013-06-12

骗局一:假房东借鸡下蛋。犯罪嫌疑人首先以短期合同、小额租金租赁一套住房,然后冒充房东,伪造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将房子以长期合同转租给新房客,从中诈骗牟利。有的骗子还以租住的房屋为诱饵,伪造房产证,将他人房屋出卖,骗得钱款后躲藏。

提醒: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租房者应核实房东的身份,仔细查看房屋产权证以及户口本的原件,必要时要与原发证机关进行核实,此外房东应定期察看自家的出租房和房客情况。

 

发表于2013-06-12

骗局二:一房多租连环诈骗。骗子在网上发布多个出租信息,把一套住房同时租给多人骗取房租。此类诈骗案还有“黑中介”版本,即犯罪嫌疑人冒充中介职工找到房源,以方便看房为由索取钥匙,然后以低价租赁给多人,向租房者一次性收取半年或一年租金后携款逃跑。

提醒:应尽量通过正规合法的房屋中介公司租房,或者向工商部门咨询了解中介公司的资信情况,在遇到不法侵害时,要及时报警。

 

发表于2013-06-12

骗局三:黑中介虚构房源。黑中介公司以虚假的廉价房源为诱饵吸引租房者,但当租房者交纳信息费后却见不到房主,信息费也无法要回。

提醒:如果房屋出租或者出售时价格异常便宜,请多加小心,也许这是个诱人的“圈套”,一定多方核实后再交纳各种费用。

 

发表于2013-06-12

骗局四:托关系买紧俏房。骗子声称有关系能购买到紧俏的拆迁房等,骗取事主交纳的定金。或者冒充房地产公司名义,以假的预售房合同进行低价抛售、重复销售,诱骗事主签订购房合同,或者是将已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卖给购房者,案发后携款潜逃。

提醒:买卖房屋必须出具委托协议、房产证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同时还要请业内人士到土地房产管理部门查询要出售的房子的真实性,不要轻易相信口头协议,随意签订合同交纳巨额定金。

 

发表于2013-06-12

骗局五:伪造证明一房多卖。骗子以一套房屋为诱饵,分别与多人签订购房合同,伪造各种证明,同时卖给多个客户骗取房款,然后逃之夭夭。

提醒:在购买二手房时应多加小心,一定要查清对方所售房屋的情况和“三证”是否齐全。如果还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切记不要支付全部房款。(

 

发表于2013-06-20

太悲催了

发表于2013-06-20

太悲催了

发表于2013-06-26

现在租房都难啊

发表于2013-06-26

租房需谨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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