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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村支书劝架遭陷害被关84天(转载)

发表于2017-07-25

我叫车兴峰,男,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任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曹村镇左洼村党总支副书记。

2016年6月14日晚上,我因本村村民李柱在镇政府统一禁烧期间,酒后殴打禁烧监督员王继伟一事对其进行调解。当事人李柱与王继伟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吃饭顿道歉、支付医疗费,互不追究。违法行为人李柱的姐夫张继红找马湾村的地痞张坤带人来撑腰,在吃饭时张坤借酒发疯,恶意骂人、摔东西、用酒瓶砸人(当时有参与村民与饭店其他吃饭人员目睹),双方发生冲突,报警后派出所到现场把双方带到派出所,张坤到曹村医院检查清洗后,派出所看双方都没有什么伤,就都让回家了,第二天,张坤去做伤残鉴定。

2016年6月23日下午,派出所把我带走,说我把张坤打伤,我妻子找人与张坤协商,张坤要20万元。后来,我妻子给他送钱,张坤不要,说要把我送进看守所后再要钱。6月24日我被刑事拘留在宿州市看守所,也没告诉我张坤哪里受的伤,我进看守所后家属又托人找张坤本村书记进行调解。张坤说现在加上做鉴定的3万,共计要23万元。6月27日我见到律师要求重新鉴定,因为我当时根本没有打张坤。事发当天晚上在派出所门口张坤还坐我的车里聊天,15日做鉴定回来,晚上还和我村村民杨贯华、孙刚等人一起喝酒。他根本不可能受伤。6月29日我家属把重新鉴定申请书送到派出所,要求重新鉴定,到7月20日市法医带张坤去矿务局医院重新做了检查,当时第一次的鉴定是埇桥区公安局法医刘荣做的该鉴定认定:张坤右侧额骨骨折和左眼内侧壁凹陷性骨折构成轻伤二级,市法医带张坤做过检查后第三天,矿务局医院放射科主任陈亚明医生给出结果:两处均为陈旧性骨折,不是本次外伤所致。结果交到市法医处,市法医刘渊说是陈旧性骨折,让我们找张坤当时受伤的证据,我们去了多家医院,均未找到。后来在杨堡村找到了村民魏玉凯2012年和张坤打架造成的轻伤,(有魏玉凯被判刑的判决书为证)就是刘荣法医做的鉴定:左眼内侧壁骨折。有当时法医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及附件,证明被害人张坤左眼内侧壁骨折。

后来派出所调查张坤以前有没有受过伤,张坤说自幼以来除了2012年受过伤,其余再也没有受伤过。他故意隐瞒另一次老伤。市法医又把张坤的材料送到省鉴定中心秦明科长处,让其会诊。9月份,省鉴 定意见依然两处都为陈旧性骨折。2016年9月14日晚,我被取保。9月15日我到派出所民警说张坤还要求再次鉴定不能给我撤案。于2016年11月29日派出所对张坤的第三次鉴定结果出来后才撤案。 

这一切,均是地痞恶霸张坤说谎,张继红在派出所做虚假口供,法医刘荣、张杰玩忽职守的渎职行为,利用两处明显的陈旧性骨折鉴定为轻伤,导致此案对我造成了严重的损害,无辜被冤狱84天,埇桥区纪 委在未查明事实的情况下,反而以本次故意伤害为由对我进行处分!

2017年1月10日我到埇桥区人民检察院控告法医刘荣、张坤、张继红等人的违法行为至今不予立案。为了讨回公道,弄清案情,还我清白,从我进看守所后,家属就每天到各有关部门投诉,相关部门领导相互推诿不处理,致使是非分明、证据确凿的官、痞陷害案件,至今未得到纠正。

x i 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建立健全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登记备案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希望有关部门能尽早解决处理我的投诉,追究违法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让人民群众感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当事人:车兴峰电-话:13655572966.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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