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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今日热点话题】单位汶川地震捐款,我们是否也要遵守职场潜规则?

发表于2008-05-22
先来看一则新闻,出自《都市时报》

职员捐款比领导多百元竟被退回

20日,昆明市民唐先生和同事们一起参加了公司组织的捐款活动,他郑重地往募捐箱里投了600元钱。没想到,随后发生的事情让却他百思不得其解。
捐款活动结束后,负责捐款统计的一位同事拿着一张百元大钞找到了唐先生,并悄悄地说:“小唐,你怎么这么不懂事!公司领导最多的才捐500元,你却捐600元?”看着同事意味深长的表情,他恍然大悟,自己捐款数额比领导的多,违反了职场潜规则。
“我只是想表达一份自己的爱心,为灾区人民尽一份绵帛之力!大灾面前,人人都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这个时候怎么还有心思玩潜规则呢?”拿着被退回的100元爱心款,唐先生心里十分郁闷。
李女士是昆明的一名普通公务员。地震发生后,她所在的单位也组织了爱心捐款。谈及捐款数额时,她说:“和同事们一样,一人捐两百。”
至于是否要和领导的捐款拉开差距,李女士说:“这个是常识了,肯定不能比领导捐得多呀!”


在国难当头之时,我们捐款是否也要遵守职场潜规则?欢迎各位网友说出自己的观点
发表于2008-05-22
捐款如果到了这样的攀比状态是在可悲

针对这个新闻

希望唐先生的领导去看看 那个乞讨老人捐105元的新闻

实在无语言

捐款并不是数目的问题,而是份爱心的表现,是一个国家民主团结的表现

这类新闻还有好多,比如很多批评某明星捐多少.

如在乎数量多少,那就失去了捐助的意义,那就是资本意识的表现而已.
发表于2008-05-22
逍遥兄的意思就是不支持职场潜规则对吧
虽然很厌恶这样的事情,但我们单位捐款榜上仍然是领导捐的最多,想捐更多的只有去外面捐款了
发表于2008-05-22
在中国就是这样的,不管对与错,政府说了算。
发表于2008-05-22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发表于2008-05-22
不光职场了,娱乐圈也有这样的潜规则,比如说刘德华第一时间捐款10万,可以说在娱乐圈是起了带头作用。按理来说,刘德华不应该捐这样少,可是我们看下当时与刘一起捐款的有谁?林建岳、张国立邓婕夫妇等,这些人也都是捐款10万,难道刘德华要当着他们的面捐款100万、1000万吗?林建岳、张国立邓婕他们会下得了台吗?
发表于2008-05-22
没有这个限制吧,我们单位领导至少五百,下级领导也最少300元,我们至少两百,不能少捐,多捐不限,而且强调了多捐不限好几次。
个人觉得国家危难时把一些潜规则任意的延伸,用到抗震救灾上,就显得太庸俗了。
发表于2008-05-22
楼主说出了很多人的心声.我们也是,我就因为一次为我们一位生病的同事捐款比我的领导高,所以被打压.这社会太黑了,没办法.这次学了一点,没敢在单位多捐,但在外面又捐了点.
发表于2008-05-22
人在江湖混,得了解江湖规矩啊
发表于2008-05-22
愿望总是美好的,事实总是残酷的,潜规则还是破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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