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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商品房新备案涨幅不得超5%? 南京市物价局:没这回事!

发表于2013-03-26

有媒体报道称,南京从4月份开始将执行新的商品房预售规定,一是申报价不得超过前期成交价的105%,二是新申请预售证的房源面积不得少于3万平方米。在“新国五条”细则还没有落地的情况下,这一消息在南京市场上引发关注。记者联系到南京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时,他表示“不知道这个所谓的‘新规定’从何而来”,南京也从来没有设置过“105%的涨价红线”。

发表于2013-03-26

真真假假不知道

发表于2013-03-26

不知道,消息太多了

发表于2013-03-29

一天一个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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